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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2]12号
【颁布时间】 2002-03-19
【实施时间】 2002-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8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十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
  
  “十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培养为重点,切实创新人才机制,优化成才环境,努力建设一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基本能满足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山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十五”时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遵循的基本方针是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坚持把发展作为主题,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队伍规模的扩大和质量的提高要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战略、阶段性目标以及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坚持把调整作为主线,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积极主动地对人才的层次结构、区域布局结构、行业布局结构进行调整。坚持在发展中推进调整,在调整中壮大队伍。
  
  坚持把改革作为动力,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和方式、方法,积极创新人才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大胆探索。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四化”方针,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觉悟、精通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二)主要任务和预期发展目标
  
  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十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配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队伍层次、专业和年龄结构;改善和调整人才的区域布局结构.行业布局结构;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在扩大队伍规模的同时,着力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中决策人才、高科技人才、复合型人才及外向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人才脱颖而出和激发创新活力的政策环境。
  
  “十五”期间,要着力创新人才机制,建立健全面向市场的开放有序的人才流动新机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新机制;面向国内外吸纳高层次人才引进新机制;形式多样、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人才培养开发新机制;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新机制。
  
  “十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主要预期目标是:总量目标:到2005年,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91.8万人,年均增长4.2万人。培养和引进100名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名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的中青年学术、技术拔尖人才,10000名在学科、专业领域有所突破、有所专长的高层次专业技术骨干后备人选。
  
  结构目标:到2005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比重提高到65%。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的职称结构比例达到1∶5∶9。布局目标:到2005年,我省国民经济三次产业人才总量的比例分别为4%、20%、76%;“八大战略工程”急需的特色农业工程、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程、旅游产业开发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信息化工程,城镇化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等专业领域的人才的年递增率达到10%-12%左右。
  
  三、实现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措施
  
  (一)实施环境建设工程,营造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要以观念创新、体制创新、环境创新为重点,冲破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依靠行政手段配置人才等陈旧观念的束缚,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是资本、人才社会化的观念,逐步形成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使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社会环境。各地、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地区、部门整体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并有所侧重。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组织、计划、财政、教育、科技、卫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推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
  
  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查研究,制定有利于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政策;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有利于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晋工作的政策;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合理使用现有人才的政策,创建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同时,要制定有效的奖励制度,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制定和建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考核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人事法规建设,尽快制定《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制度,保障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人才的健康成长提供健全的法制环境。要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形成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等多元化的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体系。建立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区和高级专家公寓,完善医疗、休假等制度,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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