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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实施制度创新工程,努力创新专业技术人员就业和收入分配新机制,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以聘用制和收入分配制度为重点,积极创新用人和收入分配机制,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认真贯彻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02年在教育、卫生、科研三个系统全面推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2003年实行聘用制的覆盖面力争达到事业单位职工人数的80%以上,到2005年,全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以聘用制为主的用人制度。与此同时,继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鼓励资本、技术要素参与收入分配。要研究制定经营者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具体办法,探索年薪制等分配方式。事业单位可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的分配办法。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三)实施市场培育工程,创新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机制,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 要加快人才市场的建设步伐,加快场地人才市场建设,到2003年,省级建成不低于国家二级标准,市级不低于国家三级标准,县级也要有固定的场所。要加速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到2005年基本建成山西人才信息网络系统,逐步建立高级人才信息库、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涉外经贸人才信息库,农村乡土专业人才信息库等。要充分发挥人才市场作用,不断拓展人才市场业务。加强人才市场法制管理,建立健全人才市场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制度,制定人才中介服务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推行通用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人才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和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测评、人才培育、人才技术交流等服务,加快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国有企事业单位进入人才市场,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配置人才资源上的主渠道作用,推动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进程。 针对我省目前人才资源存在分布不合理现象,“十五”期间,要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调整人才在产业、地区、城乡间的分布,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积极推动人才在不同产业间的重组,加强和稳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结合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科技人才从科研院所向企业转移,改变我省企业技术力量薄弱、产学研脱节状况;大力培养和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和紧缺、急需学科人才,以满足我省重点培育和扶持的7个优势产业人才的需求。加大贫困地区人才开发力度,调整人才在区域间的分布,妥善解决大中城市人才积压、浪费和小城市、农村人才缺乏的矛盾,鼓励专业人才到贫困地区开发、创业和服务,改善贫困地区人才奇缺、结构不合理的现状。 (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拓宽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途径 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继续教育,采取国家、单位、个人相结合的方式和途径,增加对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投入。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及条件,加快对各级继续教育网络的建设,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现有教育资源,大力发展远程教育。要严格执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办好各类高研班,重点抓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确保各类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0个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32个学时。继续教育要实行证书登记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要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任职资格评审和聘任、晋升职务的必备依据之一,推动继续教育终身化。加快知识更新,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到2005年继续教育完成率达到90%以上。培养与引进并举,解决经营管理、战略决策等高层次人才严重短缺的问题。要重视博士后工作,改进和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加快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国有企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建立,积极开展博士后工作的考核和申报,认真做好制度建设和争取资金工作。2002年争取建立大同矿务局、南风化工集团两个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到2005年再建10个博士后流动站和企业工作站。 在加大省内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的同时,要继续实行“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创造条件输送更多的人员到国外学习和培训。鼓励省内高校与国外大学建立联系,通过联合培训、委托培养、访问学者等多种形式培养省内急需的专门人才。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向国外大企业、研究机构派出高级员工,在实践中接受新知识,提高素质。到2005年,力争培养和引进一定数量的“两院”院士,培养和引进博士、博士后100人。要创造条件吸引出国留学人员来晋工作,积极鼓励他们带资金、带项目、带专利,以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形式创办高新技术产业。 要进一步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拓展引进国外智力范围,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十五”期间每年引进外国技术和管理专家200人次以上,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出国培训400人次以上,在较高起点上推进重点产业的科技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