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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2]28号
【颁布时间】 2002-03-18
【实施时间】 2002-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0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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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领导,统筹操作,规范村级债务化解程序
  
  村级债务是农村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缩影,化解工作稍有不慎,容易引发农村社会震荡。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加强组织领导放在首位,不断规范村级债务化解程序,保证化解工作的稳妥推进。
  
  (一)成立组织机构。2001年5月中旬,我们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县清产核资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从县直部门抽调154名同志组成37个指导督查组,分赴各乡镇村指导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并实行“旬报制度”,规定每10天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工作完成方可脱钩。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清产核资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意见》,为全县深入开展清产核资和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文件依据。
  
  (二)广泛宣传发动。为了使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深入民心,得到广大农村干群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并采取在城镇街道悬挂宣传横幅以及利用标语、公开栏、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系统地对村级债务化解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及化解方法等进行宣传,有的乡镇还出动了宣传车,走村串户开展流动宣传,端正舆论导向,减少思想动荡,促进了工作开展。
  
  (三)规范工作行为。在工作中,要求做到“五规范”:一是规范化解时限。严格规定化解时间,明确化解目标和化解步骤。二是规范化解范围。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分门别类,分出轻重缓急,规定先化解涉农债务再化解其他债务,先化解村内债务再化解村外债务。三是规范操作程序。从债务清理、认可到化解,都严格按程序办事。四是规范办理手续。对村级债权债务化解的办理手续,特别是债权债务相互抵冲手续,明确按规定规范办理。五是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及各村对村级债权债务建立档案,并设立化解情况台账,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四)严格依法行政。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中严肃纪律的通知》,规范各级干部行为。县政府设立“县长热线电话”,乡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专门接受群众监督。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督查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直接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对各种影响债务化解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
  
  三、依靠群众,核准底数,夯实村级债务化解基础
  
  村级债务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农民群众关注的一个焦点。群众的参与度越高,化解工作就越容易推进。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紧紧依靠群众,让群众唱主角,一切让群众说了算,一切由群众定了干,通过充分发挥群众的自主性、积极性和能动性,达到了既理顺债权债务、分清债权债务类别,又确保基层社会稳定的目的。
  
  (一)冻结财务,杜绝村级新债发生。为了严防虚假债务和新的债务发生,及时作出了冻结村级往来业务、将村级公章统一暂收到乡镇经管站代管的决定,由于公章收缴代管工作周密、及时、稳妥,防止了个别村在债务化解中突击盖章、盖虚假章、人情章和空白章等现象,杜绝了村级虚假债务的产生。同时,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村级新债发生,规定确需发生新债权债务的,必须由村级领导班子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同意,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未经批准形成的债务,一律由决策人和经办人负责偿还,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清产核资,弄清村级资产存量。清产核资是弄清村级债权总量,有效盘活资产,保证村级债务化解稳妥推进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彻底弄清村级资产存量,每个村(居)委会都成立了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出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本村集体资产和所有荒滩废地、沟河鱼塘等资源进行实地丈量、盘点、分类、核对,全面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弄清资产存量。同时,对多年形成的债权债务与当事人见面,逐笔核对,凡是被个人占用的集体资产予以收回,已造成损失的作价赔偿,属于侵占、贪污集体资产的,由纪检部门及时作出处理。通过清查核对,全县共收回被个人占用的集体资产348.12万元,追回被侵占集体资产56.27万元。
  
  (三)清理账目,确认销减村级债务。村级债务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村集体账目不健全,少数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乱花钱、滥花钱”造成的。为“真实、客观、公正、准确”地理清村级债权债务,各行政村在原村民理财小组基础上,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由7—9名村民代表组成的财务清理小组,对村级已发生的招待费、杂工费等费用进行认真的清理,并将清理通过的票据全部交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干部会议、群众大会讨论,实行“三次认可,逐级销减”。未经认可核销的,一律采取谁经手、谁负责还款的办法解决。潼阳镇原登记村级债务766.36万元,债权473.9万元,净负债达292.46万元。为了全面核销无效债务,该镇采取“宜粗不宜细”的化解方法,对村级所欠的招待费,以1997年宿迁市委文件规定的“村一级不准开支招待费”为界,文件下发之前作半数认账,文件出台之后发生的招待费一概不予认账,谁经手谁负责;对所借高利贷,用已付利息高出银行贷款利率部分抵冲本金。全镇仅用七天时间就落实村级债权394.73万元,核销无效债务306.8万元。岔流河村是该镇的村级债务化解试点村,原村登记债务49.13万元,债权28.74万元,净负债达20.93万元,为彻底核清核准村级债权债务,该镇抽调镇直机关工作人员30余名,分别与村 民代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组成9个工作小组,对村级债权债务逐人逐项核实,共核销无效债务8.45万元,其中核销招待费2.7万元。通过大力度、多渠道核销村级债务,全县仅招待费一项就由原来的233.7万元销减为31.5万元,从源头上维护了集体和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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