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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共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地税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济南地税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 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要求,是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织部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经济战略性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任务的顺利完成;有利于扩大内需方针的贯彻落实,增加社会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强我市经济实力和国民经济发展后劲。 (二) 地税部门承担着国家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责无旁贷。在全省新的形势和要求面前,各单位要千帆竞发、百舸争流,以邓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解决思想,更新观念,坚决冲破“看成分,看性质,论‘公’、‘私’”等教条主义框框,彻底清除“民营与公有争利”等陈旧、落后等有害思想,进一步增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 按照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各单位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实施高效文明服务,优化民营经济投资环境;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各种经济成分纳税人纳税诚实信用程度;充分利用税收政策,采取更加积极有效和得力的措施,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把民营经济培育成新的地方税源增长点和济南经济发展亮点。 二、 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加快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步伐 (四) 坚定不移地实施省局党组提出的“经济兴税”战略,认真落实省局党组《关于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政策扶持,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简化程序,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政务公开,增强依法治税透明度;减轻纳税人负担,实现税收检查规范化;整顿税收秩序公正执法,实现税收工作法治化;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济南地税形象六个方面,市局党委领导到位,明确目标实行分类指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把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五) 积极贯彻第68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围绕解放思想,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这一主题,以调查研究为手段,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动员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地在城区和农村、各种经济类型的纳税人中进行经济税收的调查研究,了解现状,摸清底数,分析问题,探讨发展思路,提出对策措施,做好民营经济发展的文章,为市委、市政府指导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六) 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坚决做到对民营企业“三不”,不歧视,不折扣,不干预。实行民营与公有“四个一样”,税收检查一样,竞争环境一样,引导服务一样,政策扶持一样。大力推进“三化”建设,努力实现民营企业税收管理的“五个转变”,一是从传统观念向与时俱进的创新观念转变;二是从粗放、分散的低水平管理与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管理转变;三是从劳动手工密集型向信息技术密集和手工劳动密集相结合转变;四是从不规范管理向重质量、重公正、重效率的规范管理转变;五是从税收管理简单放开向主动服务、积极引导转变。 (七) 认真贯彻《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54条,责任分解到人,加强督查通报,强化工作落实,抓好六项工作。 1、抓骨干,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龙头带动,扶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好; 2、抓特点,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优胜劣汰,加快民营群体发展; 3、抓改制,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实现产权多元化; 4、抓创新,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民营企业提高产业和科技水平,加快技术进步; 5、抓开放,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发挥机制灵活优势; 6、抓载体,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区域民营经济建设,促进聚集化进程。 (八) 努力实践“三个代表”,代表最广大纳税人的根本利益,建立信用税收机制,促进守法公平竞争。一是要实行综合管理,从建立信用税收管理着手,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查处“三假”,假发票、假帐、假申报,加大涉税违法处罚力度和移送司法机关等源头抓起,形成全体纳税人重诚实、守信用的良好环境。二是加强信用税收的机制建设。真正建立并实现税收三道防线,经济防线、处罚防线、司法防线,严厉打击偷、逃、抗税行为,对涉税违法行为加大制裁力度,使不诚信纳税的成本大于诚信纳税的成本,使纳税人真切体验到不诚信纳税的成本高于收益,形成自觉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风气。三是营造良好的信用税收环境即依法纳税的法治环境,从严执法、公正办税。四是在具体措施上加强信用税收的制度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人的纳税信用档案,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统一制定税务检查计划,实行归口管理,建立税收稽查复查和抽查制度,提高检查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