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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 加强领导、崇真重质,建立行政效能监督机制确保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取得实效 (十七) 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精心组织,落实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挂帅,身体力行亲自抓,率先垂范带好头,明确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市局决定成立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领导小组。 (十八) 市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团结一致,通力合作,上下连动,左右联系,形成强大合力。要健全协调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研究有关政策,解决重大问题,争做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加油站”。 (十九) 市局把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纳入全年税收工作规划,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制定具体措施,强化激励机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即监督检查各单位履行职能、改进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实行通报表彰、告诫追究制度,奖优罚劣。 (二十) 各单位要根据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精神和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报市局备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将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为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我市经济建设和推动民营经济成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生力军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