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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02]10号
【颁布时间】 2002-02-28
【实施时间】 2002-0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4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及《福建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四)进一步加强“人才高地”建设的政策支持
  
  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意识,按照自主开发、成果转化和引进消化“三个一批”发展思路,建立全省高新技术项目库及人才库,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本省高新技术项目储备和高新技术人才队伍。
  
  把招商引资与招商引智结合起来,多渠道、多形式引进海内外高素质人才。对于上述急需人才,采取灵活优惠措施,全部放开引进,不受单位编制、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以项目带人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部分关键岗位,公开向海内外招聘人才。
  
  办好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境外留学人员来闽创业,简化审批手续,在项目扶持、实验设备、土地使用、税收减免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鼓励留学人员来闽承包、租赁各种经济实体,形成留学人员创业的群体效益。
  
  实行“知识资本化、资本人格化”的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激励政策,发挥好省级高层次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作用。实施引智专项项目计划,鼓励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跨地区跨国界的福建高科技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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