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组长:刘群心、叶南斗 副组长:由省经贸委、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科技厅、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厅、文化厅、统计局、气象局、旅游局、海洋与渔业局、乡镇企业局、改革开放办、文明办、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 成员:由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综合组设在省计委,联系电话:7823943,7855380,7825048。 六、编制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2月10日前,综合组与专题规划报告组确定人员,形成具体实施方案与编写提纲; (二)2月下旬至3月底,《规划纲要》综合组与各专题规划报告组分头开展调研并拟写初稿; (三)4月10日前,各专题报告形成初稿并召开交流讨论会。综合组提出需要专题报告深入调研的问题清单; (四)4月20日前,各专题报告承担单位正式提交报告(含重点问题的研究结果)上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五)4月20-5月10日,综合组汇总形成总报告并召开由有关部门参加的研讨会; (六)5月10-20日,组织征求专家、地市对《规划纲要》的意见; (七)5月底前,向省政府领导汇报《规划纲要》,并提交省长办公会议讨论; (八)6月中下旬,修改完善,提交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