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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和管理服务水平。工商、税务、公安、国土、建设、交通、教育、技监、卫生、环保、药监、烟草等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针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的行为;执法不公和野蛮、粗暴执法的行为;办事拖拉、刁难基层的行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强化管理,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马鞍山、蚌埠、芜湖、淮南4市要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城市积极推广。此项工作由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 9、切实抓好事关安徽形象的窗口行业和单位的行风建设。重点是电信、邮政、银行、供电、供水和供气、航空、铁路、汽车运输、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宾馆、餐饮、商场、医院、口岸、车站、机场、旅行社、旅游景点等单位和场所。上述行业和单位要结合实际,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优质规范服务为主要内容,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突出抓好一批文明示范窗口广泛使用礼貌用语,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加强行风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窗口行业和单位的监管力度,对行风不正、损害安徽形象的单位要批评、曝光,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当事人的执业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此项工作由省文明办、省纠风办牵头负责。 10、广泛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在基层设站所的财政、税务、公安、工商、司法、土地、建设、邮政、电信、电力、计生、文化、广电、粮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广泛发动群众评议,评议结果对外公布。对“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进行命名表彰,对群众满意率较低的站所,责成主管部门提出改进方案,限期进行整改。此项工作由省人事厅、省总工会牵头负责。 11、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受理网络,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上半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要设立政风建设和投资者投诉受理中心,实行省、市、县投诉受理中心上下联动,形成覆盖全省的投诉受理网络。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工作制度,规范投诉受理行为。对各级投诉机构的协调处理意见,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推诿扯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省里将集中查处一批严重侵犯企业、投资者和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此项工作由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监察厅牵头负责。 12、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交通运输市场、文化市场、旅游市场等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整顿加油站、集贸市场等工作。整顿金融秩序,防止逃废金融债务。严格规范和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全面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制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等违纪违法行为。尽快出台《安徽省举报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奖励暂行办法》。此项工作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13、注重培育和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各类中介组织要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并依法承担执业行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对中介组织和专业技术机构依法进行确认并加强监管。不允许部门或中介组织利用部门权力强制企业接受其指定的中介服务和乱收费。对中介组织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要加大依法惩处力度,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或取消当事人的执业资格。此项工作由省工商局、省人事厅、省民政厅会同有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14、进一步改进检查、督查、评比办法。继续对检查、督查项目实行全年总量控制,建立健全检查、督查项目审批制度,改进检查、督查、评比办法。严禁开展要求企业等基层单位出钱、配套的达标、评比和考核活动,对必须组织的工作评比和考核要规范标准,简化程序,注重实效。此项工作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