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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违法违规档案的建立 1、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违法违规单位和负有责任的自然人建立违法违规档案,并填写《厦门市建设市场违法违规档案登记表(法人)》(见附件1),《厦门市建设市场违法违规档案登记表(自然人)》(见附件2),连同本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市建设与管理局,并同时抄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 2、各区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违法违规单位和负有责任的自然人建立违法违规档案,并填写《厦门市建设市场违法违规档案登记(法人)》,《厦门市建设市场违法违规档案登记表(自然人)》,连同本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报送市行政主管部门。市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各区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厦门市建设市场违法违规档案登记表(法人)》或《厦门市建设市场违法违规档案登记表(自然人)》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后,送市建设与管理局,并同时抄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 3、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在组织、开展或参与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我国《刑法》有关规定,经我国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构成行贿犯罪的,我国检察机关依法录入行贿犯罪档案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该行贿犯罪档案是本方案所称违法违规档案的当然组成部分。 (三)违法违规档案的内容 法人的违法违规档案,要明确记录法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地和办公场所地址、资质类别、等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决定、处罚时间和处罚机关等内容。 自然人的违法违规档案,要明确记录该自然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所在单位、职称、职务、资格证书(类别、等级、编号和签发时间)、注册执业证书(类别、专业、等级、注册证号、注册有效期)、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决定、处罚时间和处罚机关等内容 (四)违法违规档案公告 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到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违法违规档案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并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到“厦门市企业和部分中介机构(社会组织)信用网(www.xiamencredit.gov.cn)”公布,向社会提供查询。公告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转入后台保存,该公告系统应具备历史公告记录查询功能,以便公众查询。有关法人和自然人对公布的违法违规档案有异议的,可向作出处罚的部门申请更正,并附上申请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作出处罚的部门应及时反馈核实情况,经核实,申请更正理由成立的,由作出处罚的部门对公告的内容按违法违规档案建立的规定程序予以更正。 依法清理出市场、限制从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所认定的清理出市场、限制从业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变更或撤销的,要及时变更或撤销违法违规档案,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违法违规档案的公告,但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六、违法违规档案的使用 (一)本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对法人、自然人从业限制的,本市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管理上予以普遍适用;省内其他地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从业限制的,经省违法违规档案公告平台及查询系统对其违法违规档案公布后,我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意见》的精神在管理上予以普遍适用。 (二)政府投融资工程采用直接发包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的,在发包或委托前,项目业主应查询省违法违规档案公告平台及查询系统、“厦门市企业和部分中介机构(社会组织)信用网”公布的违法违规档案。对于受到从业限制,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法人、自然人,项目业主或代业主不得向其发包、委托工程建设业务。对于受到从业限制,且在限制期限内的自然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不得派出从事政府投融资工程建设活动。 (三)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政府投融资工程,项目业主或代业主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将本实施方案规定的从业限制要求列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作为资格审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审查的必要条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人资格、评标过程中,应当查询省违法违规档案公告平台及查询系统、“厦门市企业和部分中介机构(社会组织)信用网”公布的违法违规档案,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