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9]120号
【颁布时间】 2009-05-05
【实施时间】 2009-05-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全面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七、建立违法违规档案工作的制度保障
  
  (一)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建设与管理局协助、配合,不定期召开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违法违规档案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项问题,交流信息,通报相关情况。
  
  (二)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违法违规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指定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建立本级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档案,审核下级上报的违法违规档案和汇总、管理本系统的违法违规档案。将建立、报送、公布、管理的有关工作纳入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与效能建设责任考核中。
  
  (三)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对应建立档案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要建立举报线索移送制度;对提出更正档案信息的,要建立相关程序,认真核实处理。
  
  (四)建立两级审核、两级监督工作机制。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建立档案、报送前,作出处罚的行政执法部门、接收档案信息的部门要认真予以审核;各接收档案信息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与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报送、审核、接收、公布档案信息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建立、报送、公布、查询、使用违法违规档案的,或在建立和使用违法违规档案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或对违法违规行为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或违反本《实施方案》将政府投融资项目由受到限制从业的违法违规的法人或自然人承接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八、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厦门市建设市场违法违规档案登记表(法人)
  
  2、厦门市建设市场违法违规档案登记表(自然人)
  
  附件1
  
  
厦门市建设市场违法违规档案登记表
  
  
(法人)
  
  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地
  
  办公场所地址
  
  资质类别
  
  资质等级(主项)
  
  违法违规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部门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市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处罚部门为市行政主管部门时无需填写此栏)年月日
  
  说明:本表应附相关处理文件
  
  附件2
  
  
厦门市建设市场违法违规档案登记表
  
  
(自然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所在单位
  
  职称或职务
  
  身份证号码
  
  资格证书类别
  
  资格证书等级
  
  资格证书编号
  
  资格证书签发时间
  
  注册证书类别专业
  
  注册证书等级
  
  注册证号
  
  注册有效期
  
  违法违规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部门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处理部门为市行政主管部门时无需填写此栏)年月日
  
  说明:本表应附相关处理文件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