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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委
【发文字号】 市委办发[2002]20号
【颁布时间】 2002-03-06
【实施时间】 2002-03-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7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杭州市委关于印发《杭州市2002年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各级党委要在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把握发展方向和进程,加强协调和组织。人大、政府、政协及其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今年,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要重新调整人员结构,以加强对各区、县(市)开展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的指导。要重视对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的建章立制,完善运行机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依法治市目标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成员单位工作制度、纵横协作制度等各项制度,以制度创新来保障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对我市“二五”依法治市规划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并明确要求。提高开展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的创新意识,加强对加入WTO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新情况的调查研究,认真借鉴国内外依法管理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提高我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的水平。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等要充分发挥权力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等作用,不断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机构的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改善工作条件,加大工作经费的投入,健全畅通信息渠道。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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