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2]37号
【颁布时间】 2002-03-06
【实施时间】 2002-03-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7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2001-2010年重庆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卫生局、市计委、市财政局关于《2001-2010年重庆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二年三月六日
  

  
2001—2010年重庆市结核病防治规划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疾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传染病之—。我市的结核病疫情十分严重,属全国高疫情地区。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我市结核病流行与防治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结核病流行与防治工作现状
  
  结核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引起肺结核病。据2000年全市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我市肺结核患病率为549/10万,全市有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约16.5万,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人3.5万。每年因患肺结核死亡约6000人。农村结核病疫情高于城市,特别是偏远山区,发病人群70%是青壮年,极大地影响了劳动生产力,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
  
  我市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防治经费上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自1992年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以来,由于各级政府经费投入的增加、防痨网络的建立健全,保证了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在我市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对控制结核病疫情发挥了巨大作用,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2000年重庆市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全市结核病患病率比1990年下降了38%,涂阳患病率下降了48%。
  
  但是,我市结核病疫情仍然十分严重,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形势仍很严峻。主要表现在:各区县(自治县、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政府负责,多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防治局面尚未形成结核病防治知识的教育与宣传尚不普及;结核病防治能力不能适应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需要。同时,流动人口的骤增、耐药结核病的蔓延、结核菌与艾滋病毒的双重感染,也加大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难度。在今后10年,如不能全面有效地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预计我市将新增加结核病患者35-50万。
  
  二、指导原则
  
  (一)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实行分类指导,对边远山区和贫困人群给予重点帮助。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
  
  (四)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保持高治愈率。
  
  (五)实行肺结核病治疗费用“收、减、免”政策,对没有支付能力的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实行免费治疗。
  
  三、总体目标
  
  (一)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到2005年,全市以区县(自治县、市)为单位,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率达到95%,到2010年达到98%以上。
  
  (三)到2005年全市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治疗人数达4万人:到2010年达到8万人。
  
  四、工作指标
  
  (一)2005年肺结核患者和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转诊率达到90%,2010年达到95%。
  
  (二)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督导治疗覆盖率达到80%,2010年达到85%。
  
  (三)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患者规则治疗率达到90%,2010年达到95%。
  
  (四)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达到80%,2010年达到85%。
  
  (五)2005年村医生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到85%,2010年达到90%。
  
  (六)2005年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60%,2010年达到80%。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健全服务体系
  
  加强市、县、乡(镇)三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明确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职责和任务,注意调整、充实结核病防治机构,稳定结核病防治专业队伍,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防治技术和服务水平。
  
  市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根据国家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协助政府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有效地组织协调本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的实施,并对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疫情监测、督导检查、健康教育、社会学评价和科学研究。
  
  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是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基本单位。负责当地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履行对肺结核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的职责和任务,负责对所辖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检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