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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 信用村(镇)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2002年2月4日) 为了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和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充分运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促进我省在中部地区的崛起,现就全省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大意义 (一)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载体。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指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由农户承担还款责任的贷款。这种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授信管理方式,简化了贷款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农民贷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农村金融部门和乡村基层党组织干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对农村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通过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增加对农业的有效信贷投入,把有限的信贷资金运用到最能体现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项目上。 (二)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是增强农村基层党政干部和广大农民血肉联系的有效“粘合剂”。乡镇党政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通过参与调查农户生产经营和收入状况,了解贷款能力和资信,推荐借款人,帮助广大农民扩大生产经营,增加收入,将大大增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增强与广大农民的密切联系。 (三)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是规范农村金融秩序,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手段。它有利于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进依法打击、取缔农村高利借贷活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创建信用村(镇)是农村信用文化建设的具体形式,通过创建信用村(镇),在农村倡导塑造江西人新形象和“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农村信用文化理念,增强农民和乡村干部信用意识,从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四)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是农村信用社端正经营方向,转换经营机制,提高资产质量的有效途径。农村信用社依靠“两委会”和入股社员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信用社因种种原因对农民贷款和资信不了解,难以拓宽经营渠道的问题,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有效的金融纽带。 二、精心组织,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营造舆论氛围。宣传发动是搞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前提,直接关系到推广工作的成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农民群众了解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目的意义及政策措施,针对目前部分农民将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视为“救济款”等错误认识,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部分农民可能出现的认识上的某些误区,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深入农户调查摸底,掌握小额农贷供需情况。调查摸底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基础。各地要组织确有责任心事业感和严谨作风的人员深入村组,对辖内农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了解农民的家庭实际情况、生产规模、产品市场、个人品质、投资需求、年度收支、还款来源,建立农户经济档案。调查摸底面要达到100%。为不误农时,可对需要贷款的农户,先调查发证,以确保这部分农户在春耕生产时能够及时得到小额信用贷款。 (三)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做好农户资信等级评定。资信评定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要成立由信用社主任任组长,信用社有关人员和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干部或具有一定威望的社员代表组成的资信评定小组,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组登记造册,信用社核准的程序,依据借款人的个人品质、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能力及偿债能力,对照各个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和条件,对申请农户进行信用评定和等级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