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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府[2002]57号
【颁布时间】 2002-02-20
【实施时间】 2002-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9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增创我市基础教育新优势,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现结合深圳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以区镇管理为主”的体制
  
  我市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以区镇管理为主”的体制。市政府制定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并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区、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发展本地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重点抓好中小学的规划、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民办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继续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作用,鼓励多渠道依法办学,保护村民支持发展基础教育的积极性。
  
  继续推进公办幼儿园按教育准成本收费改革,从2003年开始,实行准成本收费的公办幼儿园,按照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管理。各类幼儿园的教育教学业务,必须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省有关人口管理的政策,结合我市人口结构的特殊情况,实事求是地界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人口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二、确保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基础教育经费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三个增长”(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2002-2005年期间财政教育投入每年增长15%以上。各区、镇在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时,优先保证基础教育的投入。制定并执行全市统一的公办中小学生均事业费标准,同时安排一定比例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研究、评估督导和奖教奖优。
  
  教育、财政和物价部门要完善教育成本调查制度,健全收购调节机制,合理设置收费项目,根据生均培养成本和入学政策,及时调整收费标准,建立合理的基础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非义务教育特别是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收费,由教育部门商物价部门,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分类适当放开收费。公办学校招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可适当提高借读费标准。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坚决制止乱收费。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捐助资金划入财政专户,捐助物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代收。捐助额一百万元以上的,捐助者可以指定专项用途,并获得专项资助的冠名权。
  
  三、科学规划和规范管理国有教育资源,提高基础教育的持续发展能力
  
  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各级政府在学位预测、规划布局等方面,必须着眼于全体符合入学政策的学龄人口。规划与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城市规划布局中,合理预留教育用地,并给学校留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城市规划小区配套学校或幼儿园属国有资产,在规划设计、校舍建设、工程验收等方面,教育行政部门须参与管理和指导。学校或幼儿园建成之后,由规划与国土资源部门协助,在住宅验收时一并向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产权移交手续。过去未移交的,规划与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限期办理产权移交。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原则上不得转为民办或者国有民办学校。特殊情况确需转制的,须经市教育局批准。经批准转制的公办学校,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评估资产,明晰产权。办学收益一律纳入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用于全市基础教育。已经转制但尚未明晰产权的公办学校,要限期依法规范。
  
  四、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小教师编制标准的规定,按照城市学校类别制定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保证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
  
  结合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和管理制度。中小学校长在教育系统内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全面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区属高中和完全中学校长,由区教育局提名、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初中、小学校长由区教育局聘任。积极推进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校长与行政级别脱钩,待遇与校长岗位和职级挂钩,解聘后恢复任职前待遇。
  
  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落聘教师的人事关系转入人才市场。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建立教师“准入”机制,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起点要符合深圳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新补充的教师可面向综合性大学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提高学历层次,逐步做到幼儿园有大专学历,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学历,中学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教育和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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