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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小组办公室2001年12月17日) 最近,国务院召开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会议指出,近几年来,建筑领域中规避招标、假招标、招标中的舞弊,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中的转包,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偷工减料、忽视工程质量等问题仍然相当严重。一些政府主要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也相当突出,还存在大量腐败现象。建筑工程质量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百年大计,建筑市场混乱的状况必须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要针对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顿。要反对地方保护,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开展竞争,使建筑业获得更加健康的发展。 我市规范和整顿建筑市场工作,按照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大力宣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使遵守建设法规、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逐渐深入人心,全市有形市场的功能基本完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规现象有所遏制。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市场行为逐步规范。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保障措施得到加强,各单位质量意识有所提高。对查出的违法建设工程、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进行了及时处理,严格了市场准入制度,建筑市场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 但是必须看到,我市建筑市场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十分严重,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目标还有相当的差距,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制意识淡薄,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建设手续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如河滨丽景苑、一力加工城、西航花园等工程,在不办理征地、规划、施工许可和招投标等法定建设手续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出售房屋,违法行为十分严重。 二是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公开招标、规避招标和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现象依然存在。检查中发现应招标而不按规定招标的工程占7%,应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的占9.3%。 三是一些单位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工程存在一定的安全质量隐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行为不规范,质量责任不认真落实的问题也很突出。 四是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以及各种市场建设疏于管理,违法建设现象十分严重,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五是建设管理部门不严格依法行政,不严格执法,许多违法违规的工程未得到严肃查处或查处力度不大。 六是管理体制不顺,多头管理现象依然存在,形成了有利的事情争着管,无利的事情没人管的局面,导致建筑市场的更加混乱。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整个十五期间的工作重点,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如何标本兼治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为此,要求要下大力气,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建筑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使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有一个明显好转。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整顿和规范建筑秩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对以往的检查进行回头望,重点是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市场行为是否规范。要认真履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责。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进行审批的,对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的,对没有取得批准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而不予查处的以及越级审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都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当前建筑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我们要充分利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强化对从事建筑活动各方主体,尤其是对业主,特别是政府工程、统建工程、学校建设及经济适用房工程的管理,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不管建设单位是谁,都要排除阻力,坚持原则,依法动真格的,严肃查处。要严格执法就必须依法查办一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刹住违法违规活动的气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