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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关于代单位清运培训收费│〕39号│自行失效││ ││标准的意见》││││ ├───┼───────────┼─────────┼──────┼────┤ │86│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地方│津政办发〔1983│适用期已过,│市财政局│br / ││超收留用的能源交通重点│〕83号│自行失效││br / ││建设基金使用和审批办法││││br / ││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 │87│转发口岸办《关于实行│津政办发〔1983│适用期已过,│市外经贸│br / ││天津口岸外贸进口粮食发│〕113号│自行失效│委│br / ││生海事残损处理暂行办法││││br / ││的补充规定的请求》的││││ ││通知││││ ├───┼───────────┼─────────┼──────┼────┤ │88│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集│津政办发〔1983│适用期已过,│市财政局│br / ││体企业使用减免税款加强│〕130号│自行失效││br / ││监督管理的报告》││││ ├───┼───────────┼─────────┼──────┼────┤ │89│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物价│津政办发〔1983│适用期已过,│市物价局│ ││管理机构的通知│〕135号│自行失效││ ├───┼───────────┼─────────┼──────┼────┤ │90│印发《天津市物价工作会│津政办发〔1983│适用期已过,│市物价局│br / ││议纪要》的通知│〕158号│自行失效││ ├───┼───────────┼─────────┼──────┼────┤ │91│转发市计量局《关于加强│津政办发〔1983│适用期已过,│市技术监│br / ││能源计量工作的请示》│〕164号│自行失效│督局│ ├───┼───────────┼─────────┼──────┼────┤ │92│关于同意市财政局《关于│津政办函〔1983│适用期已过,│市财政局│br / ││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征│〕70号│自行失效││br / ││收临时经营工商税的规定││││br / ││的请求》的复函││││ ├───┼───────────┼─────────┼──────┼────┤ │93│批转市建委、市公安局《│津政发〔1984〕│适用期已过,│市建委│br / ││关于一九八四年改善城市│55号│自行失效││br / ││道路交通的安排意见》││││ ├───┼───────────┼─────────┼──────┼────┤ │94│关于实施国务院《建设工│津政发〔1984〕│适用期已过,│市建委│br / ││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和│57号│自行失效││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br / ││条例》的通知││││ ├───┼───────────┼─────────┼──────┼────┤ │95│批转市物价局《关于一九│津政发〔1984〕│适用期已过,│市物价局│br / ││八四年物价工作的安排意│84号│自行失效││br / ││见》││││ ├───┼───────────┼─────────┼──────┼────┤ │96│批转市农委《关于在我市│津政发〔1984〕│适用期已过,│市农委│br / ││部分效区、县和农口各局│92号│自行失效││br / ││(院)试行经济承包的请││││br / ││示》││││ ├───┼───────────┼─────────┼──────┼────┤ │97│关于对郊、县集体企业征│津政发〔1984〕│调整对象消失│市计委│ ││收公用事业费的通知│138号│,自行失效│市财政局│ ├───┼───────────┼─────────┼──────┼────┤ │98│关于改变郊、县财政收入│津政发〔1984〕│适用期已过,│市财政局│ ││超收分成比例的通知│139号│自行失效││ ├───┼───────────┼─────────┼──────┼────┤ │99│批转市体委《关于对有突│津政发〔1984〕│适用期已过,│市体育局│ ││出贡献的老运动员给予特│140号│自行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