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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02]7号
【颁布时间】 2002-01-29
【实施时间】 2002-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2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部分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3)

[接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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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转发市公安局、粮食局《│津政办发〔1984│适用期已过,│市公安局│br /  ││关于改变我市农村“工农│〕155号│自行失效││br /  ││户”所生子女落户原则的││││br /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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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关于制止滥用服装的补充│津政办发〔1984│适用期已过,│市财政局│
  ││通知│〕181号│自行失效││
  ├───┼───────────┼─────────┼──────┼────┤
  │116│关于清理公房住户拖欠房│津政告〔1984〕│阶段性工作结│市房管局│
  ││租的通告│1号│束,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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