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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02]7号
【颁布时间】 2002-01-29
【实施时间】 2002-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2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部分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5)

[接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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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6│转发市计委关于2001│津政办发〔2001│适用期已过,│市计委│
  ││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22号│自行失效││
  ││安排意见的通知││││
  ├───┼───────────┼─────────┼──────┼────┤
  │347│关于放宽解困房销售条件│津房改办〔1995│阶段性工作结│市房管局│
  ││的实施办法│〕94号│束,自行失效││
  │││(市房改领导小组发│││
  │││布)│││
  ├───┼───────────┼─────────┼──────┼────┤
  │348│关于印发1997年公有│津房改办〔1997│阶段性工作结│市房管局│
  ││住房出售政策的通知│〕3号│束,自行失效││
  │││(市房改领导小组发│││
  │││布)│││
  ├───┼───────────┼─────────┼──────┼────┤
  │349│关于1998年公有住房│津房改办〔1998│阶段性工作结│市房管局│
  ││出售政策的通知│〕1号│束,自行失效││
  │││(市房改领导小组发│││
  │││布)│││
  ├───┼───────────┼─────────┼──────┼────┤
  │350│关于印发1999年公有│津房改〔1999〕│阶段性工作结│市房管局│
  ││住房出售政策的通知│5号│束,自行失效││
  │││(市房改领导小组发│││
  │││布)│││
  ├───┼───────────┼─────────┼──────┼────┤
  │351│关于1999年度公房出│津房改〔1999〕│阶段性工作结│市房管局│
  ││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2号│束,自行失效││
  │││(市房改领导小组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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