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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2]10号
【颁布时间】 2002-02-08
【实施时间】 2002-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2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本市进一步深化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市政管委提出的《2002年本市进一步深化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二月八日

  
  
2002年本市进一步深化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市城市环境整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按照深化环境整治,消灭脏乱死角,提高生活质量,美化首都形象的总体要求,集中力量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办好2008年奥运会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02年的工作目标是:实施重点环境整治工程,着力清除都市里的“村庄”和脏乱死角,形成一批环境亮点,建设一批便民服务设施,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展现首都发展面貌,使城市环境整治和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总体要求
  
  (一)管理思想要有新理念。在环境整治工作中,确立重建设更要重管理,重整治更要重法治,重政策引资更要重环境引资,实行公共财政倾斜,环境整治与实施规划、开发建设和依法管理紧密结合的新理念。
  
  (二)环境整治要有新格局。实现整治与建设同步,把环境整治与实施规划、开发建设、危旧房改造、绿化美化、市政道路建设、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紧密结合。在治理一批脏乱点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建设一批绿色文化景观、一批社区便民设施、一批精品街和一批市民休闲广场,形成整治与开发、危改、绿化、便民有机结合的新格局。
  
  (三)环境监管要有新机制。继续深化落实城市管理责任制,积极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以落实逐级责任制为核心,做到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真正实现环境管理由突击性治理向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管理转变。强化城管监察综合执法,解决城市管理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必须实施综合治理,做到执法依据充分,执法手段先进,执法到位,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切实推进依法管理城市的进程。
  
  (四)环境建设要有新亮点。环境整治在解决脏乱问题的同时,应着眼现代环境建设,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发挥北京的科技、文化优势,创建一批环境亮点,建设一批精品工程。
  
  (五)总体形象要有新面貌。城市环境以国内先进、国际一流水平为目标,努力提高市民素质,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环境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全市整体环境呈现满足视觉需求、生活需求、精神需求、环保需求和发展需求的新形象、新面貌。
  
  四、主要任务
  
  2002年本市城市环境整治工作要围绕集中解决城市环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市确定了138项重点整治项目,其中市级重点整治项目21项,区(县)级重点整治项目117项。百项环境整治工程要在2002年9月1日
  
  前基本完成。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解决都市里的“村庄”问题。通过整治违法建设、逾期临建、私搭乱建、开发甩项、工程留尾形成的都市里的“村庄”,明显改变这些地区环境脏乱、建筑破旧、基础设施落后、管理薄弱的面貌,努力为群众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
  
  (二)继续推进“进京第一印象工程”的实施。以整治迎宾进京线路地区为重点,进一步整治进京铁路、公路、道路两侧和城市铁路沿线环境。继续推进和完善北京站至丰台站铁路、机场路、迎宾线和进京国道两侧的环境整治工作,完善首都机场、北京站、北京西站内外的环境治理、景观营造、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工作,加大整治长途客运站及其周边环境和城铁沿线环境力度,建设绿色、优美的进京走廊。
  
  将整顿旅游环境秩序作为“进京第一印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咨询交通服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服务一流的文明景区活动。
  
  (三)大力整治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按照城市化管理的要求,加快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垃圾的收集、清运、消纳问题。建立健全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制度,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
  
  把城乡结合部点与线的整治转向区域性整治,实施包括环境整治、建设、管理在内的综合性整治,努力使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发生实质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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