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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2]11号
【颁布时间】 2002-02-08
【实施时间】 2002-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3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2001-2005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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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加强培训与交流工作。结合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特点和应用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将有针对性地对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的计算机系统管理和使用人员进行不定期培训,开展技术业务交流,促进我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更好地发展。
  
  (七)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针对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技术的特点,在安全保密、公文报送、信息发布范围、机房及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抓紧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确保我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保障措施
  
  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管理,注重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加强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1.成立河南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省政府办公厅、省计委、财政厅、信息产业厅、科技厅、公安厅、安全厅、统计局、保密局、电信公司等。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方案制订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
  
  2.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的“内网”和“外网”,必须由各省辖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建设和管理。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的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化意识,亲自抓本部门、本系统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将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入办公室的基本职能,健全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协调指导力度。
  
  3.成立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网络技术咨询组。由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管理。咨询组成员由全省政府系统中熟悉政府机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调整人员。技术咨询组主要职责是: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服务,负责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前瞻性研究、规划方案的拟定、安全保密方案的制定、技术咨询、建设成果评审鉴定和对日常技术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
  
  4.强化系统建设中协议、标准的统一性,确保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是多层次、多部门、多地区参与的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和管理科学的系统工程,必须遵循统一规划,协同建设的原则,强化系统建设中协议、标准的统一性。省政府各部门新建“内网”的规划和技术方案要报省政府办公厅审定;各省辖市政府“专网”的建设和管理由本级政府办公室负责,建设规划和技术方案要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
  
  (二)加强组织实施工作。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规划进度每年下发建设任务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保证系统建设的统一性。为避免重复开发,将不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推广成熟的应用软件。对于多部门共建共享的应用项目,技术方案由技术咨询组组织论证,并进行必要的应用试点,然后报批实施。
  
  (三)确保系统建设经费落实。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对政务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要给予切实保障。同时,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建立投资的社会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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