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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委办[2002]2号
【颁布时间】 2002-02-07
【实施时间】 2002-0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3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创我省劳务开发工作新局面的意见


  为进一步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开创我省劳务开发工作新局面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
  
  四川是一个农业大省、人口大省,搞好劳务开发,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劳务开发也开始进入农业劳动力加速向非农业转移,国内与国际劳务输出稳定发展的新时期。劳务开发已成为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和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省农业的比较优势受到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竞争的严峻挑战,进一步调整农村劳动力结构、农产品结构、农业结构乃至区域布局的任务十分艰巨;随着农业资本、农业技术、农业机械替代劳动力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增长和劳动力增长同耕地资源不断养活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民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因此,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探索新时期劳务开发的新路子,进一步开创劳务开发工作新局面,是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十五”期间,我省劳务开发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按照全省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和新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保障,抓住机遇,加快步伐,有效开发,合理配置,力争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劳务输出增加人数年均保持在30万人以上,“十五”期末,农业劳动力总数比2000年下降10个百分点。
  
  2002年全省劳务开发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输出1300万人,其中跨省劳务输出590万人,外派劳务1.5万人;力争实现劳务收入420亿元;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份额达到29%以上。
  
  二、拓宽渠道,扩大领域,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的步伐
  
  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服务为保障,优化农产品质量、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农业区域布局,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竞争力。要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带领农民进入产业化领域,扩大农业内部的就业容量。
  
  以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为重点,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既要面向城市市场,又要注意满足农村需要;既要发展现代加工业,又要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和产品。要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步伐,不断提高发展水平。要大力引导、积极发展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各种社区服务业,努力拓展农村就业空间,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
  
  加快小城镇的建设步伐,提高城镇化水平,推进农村人口非农化进程。把小城镇建设同引导乡镇企业合理聚集、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村服务业、回乡创业结构起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小城镇投资、建设机制,充分发挥小城镇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村就业和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建设基地,培育龙头,大力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和效益
  
  加强省级劳务开发基地县和省级劳务开发龙头企业的建设和指导,对省定基地县和龙头企业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要通过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民的办法,实行基地、培训、输出、管理、服务相结合,提高劳务输出的有效性和组织化程度。要以扩大规模、拓展空间、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目的,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劳务市场竞争,探索规范化、集团化、产业化的新路子。
  
  继续坚持“巩固东部、进军西部、开拓海外”的劳务输出方针,在切实抓好县外、省外输出的基础上,抓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把外派劳务作为今后对外经济工作的一个重点,积极开拓国际劳务市场。
  
  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扶持基地县和龙头企业的发展,逐步建立包括土地、财政、税收、信贷、保险在内的劳务开发政策支持体系。各级财政对基地县的劳务培训、劳务市场建设等要给予大力支持。省级劳务开发龙头企业可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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