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1]103号
【颁布时间】 2002-02-04
【实施时间】 2002-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5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几项规定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分析了进入新世纪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强调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进一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作了全面部署,是指导党的作风建设的行动纲领。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精神,建设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政府机关,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控制和精各类会议、文件
  
  “文山会海”是影响机关工作效率的难题之一,必须下决心解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高度,对会议严格把关。自觉精简。要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小会;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准备不充分、没有明确主题、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不开;凡属一般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表彰先进等方面的会议,要尽量利用现代化通信和传播工具,不再集中开会;能够归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上级会后已发文件或重要内容已在报刊公布的,不再层层开会传达。同时,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压缩会议经费,提高会议质量,做到“三个减少一半”:即从现在起到年底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和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比去年减少一半、会期减少一半、会议经费减少一半。
  
  要进一步压缩公文数量,严格控制以自治区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文件;自治区各部门除与市、县、区政府商洽工作、征求意见或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未经自治区政府同意,不得向市、县、区政府行文;严格控制简报、情况反映、内部刊物等材料的编发。要严格文件报送、审批程序,认真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各类文件、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办理公文要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版主义,树立务实高效的行政新风。近期,各地、各部门要对现有文件、材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该精简的要坚决砍掉。
  
  二、大力加强调查研究
  
  加强调查研究是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要围绕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自治区政府领导每年应至少抽出一个月的时间,各部门和市县(区)政府领导干部每年要有两个月以上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调查研究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掌握实情,研究解决问题。坚决改变从机关来到机关去,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等作风不深入的做法。近期,自治区政府将组织2个调研小组,由政府领导挂帅,就改善我区投资环境和企业改革与发展等问题进行调研。各地、各部门也要围绕本地区、本部门的主要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形成系统的、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三、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核心是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为人民谋利益是共产党人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的观点,始终坚持实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倾听人民的呼声先于一切,解决人民的疾苦急于一切,时刻把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受灾群众、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和城市贫困群众的冷暖放在以上,把主要精力放在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我区区级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完成,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即将展开,要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企、政事和政社分开。当前要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为突破口,减少行政审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凡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都要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提高行政效能。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