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2]15号
【颁布时间】 2002-02-04
【实施时间】 2002-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6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实施“无公害枸杞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实施“无公害枸杞行动计划”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02年2月4日

  
  
关于实施“无公害枸杞行动计划”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区农业标准化进程,切实提高枸杞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宁夏枸杞品牌优势的发挥和枸杞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2]9号),决定从2002年起,在我区全面实施“无公害枸杞行动计划”。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枸杞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标准化管理
  
  建立枸杞标准体系,是推进枸杞标准化管理的基础和前提。自治区林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在今年4月份前制定、颁布《宁夏无公害枸杞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宁夏枸杞安全卫生标准》,重点推广应用好这两个标准。同时,要尽快制定枸杞产品质量分级、包装、储运、标识等标准。各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严格按照天公害枸杞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全面组织实施无公害生产,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绿色枸杞、有机枸杞的试验示范及标准制定工作。
  
  二、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茨农技术素质
  
  茨农的技术素质直接影响着“无公害枸杞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从今年3月份开始,要分两级抓好技术培训:自治区林业局负责抓好县级技术骨干的培训;主产区市、县以技术骨干为依托,以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为主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组织对8万户茨农进行全面培训。通过培训,要使茨农熟练掌握无公害枸杞生产各个环节的技术要点,都能够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自觉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加工。经培训合格的茨农,发给绿色合格证书。具有绿色合格证书的茨农才允许进行无公害枸杞生产。
  
  三、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适时有效地防治病虫害
  
  为适时有效地组织和指导茨农进行病虫害防治,在自治区果树技术工作站建立自治区枸杞病虫害预测预报中心,在自治区枸杞研究所和中宁、中卫、惠农、平罗、同心、固原等县共建立7个枸杞病虫害预测预报点,形成枸杞病虫害预测预报网,对生产期内不同产区枸杞主要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发生周期及其消长变化进行预测预报、根据预测预报,定期发布枸杞主要病虫害发生与防治信息通报,帮助制定防治技术方案,指导茨农适时选用无公害农药,把枸杞病虫危害和农药使用量控制在最低程度。
  
  四、强化农药安全使用普理,全面实现枸杞无公害生产
  
  加强枸杞病虫害的防治和农药的安全使用,是实施枸杞无公害生产的关键措施。要严格禁止无公害农产品禁用的六六六、滴滴涕、林丹、呋喃丹、毒虫丹、甲胺磷、久效磷、对硫磷、克虫磷、氧化乐果、三氯杀螨醇、双甲咪、氰久、氟乙酰胺、磷化锌、有机汞制剂、砷制剂等20多种剧毒高残留农药在茨区销售和使用。对农药实行林木用药与作物、果树、蔬菜等用药分类经营,由自治区农业、林业、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共同对农药经营企业或个人进行普查分类,确定经营范围,发放经营许可证。所有经营农药的企业或个人,不得经营以上禁用农药,严格控制禁用农药进入枸杞主产区的流通渠道。要建立枸杞无公害农药专销点,为茨农提供推荐使用的扑虱蚜、苦参碱、大功臣、吡虫啉、枸蚜1号、枸蚜2号、吡虫啉洗衣粉合剂、百草1号、螨克、螨死净、扫螨净、硫磺悬浮剂、霸螨灵、田卫士、敌杀死、功夫、灭杀菊脂、来福灵等20多种无公害农药。在病虫害防治中,要重视综合防治措施的应用,交替使用不同种类农药,以提高药效,防止病害虫产生抗性。鼓励使用生物防治技术,严格控制农药安全间隔期,在采果期坚持严格落实“采前不喷、采后喷,不到间隔期不采摘”的原则,避免药物污染果实。要大力推广枸杞鲜果油脂冷浸处理及热风烘干技术,提高枸杞产后加工处理水平。
  
  五、健全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确保枸杞产品质量
  
  2001年,我区已在自治区农科院建立了国家级枸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今年,要在银川、中宁、惠农、固原等地建立4个流动质量检验检测站,不定期进行枸杞质量安全卫生抽检,形成贴近田头,贴近市场,能就近就地进行快速检验检测的两级质量监督网。从5月中旬开始,由自治区林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宁夏枸杞协会组织4个流动质量检测站,分6月、7月、8月三次,对各主产区枸杞质量进行采样抽检,对不合格产地进行通报,限期使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要严格坚持枸杞产品质量抽检监督制度,把好枸杞产品质量源头。主产区市、县要尽快成立农业、林业、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的无公害枸杞生产实施督查队,不定期检查禁用农药,抽检枸杞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企业或个体营销的枸杞质量。对不合格枸杞产品、禁用农药的经营者,要根据情节,依法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查扣没收产品或罚款、禁止进入市场流通等处罚。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