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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交通成人教育和培训,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 18.加大《职业教育法》和《江苏省职工教育条例》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行业、企业的责任,保障职工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贯彻省有关就业准入的制度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完善“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用工制度。 19.积极开展以公务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的各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提升公务员运用国家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处理问题的水平和管理能力,提高政府行政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质量、水平和标准。大力开展交通建设、管理岗位人员岗前培训。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搞好重点工程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新时期交通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交通人才高地构筑的战略目标和措施。 七、加强科学研究和知识创新,积极推进交通科技成果应用和转化,加大对科教兴交通的贡献力度。 20.大力加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开发力度,积极参与交通科研开发,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要通过与部、省交通科研、设计单位的联合、参与等多种形式,建立1-2个省内或全国交通系统知名的交通类重点实验室。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结合,鼓励和支持教师到交通建设与管理一线锻炼,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转化工作。落实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落实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的规定,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 八、加大国际交流和国内合作,增强交通教育的对外开放程度和国际竞争力。 21.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金发展交通教育,提倡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设立教育发展基金,接受国内外各界对交通教育的捐赠和赞助。争取金融信贷等方面加大支持交通教育发展的力度。 22.研究制定交通教育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政策和措施,正确处理好维护国家教育主权与提高交通教育竞争力、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与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与防止国外敌对势力利用教育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保护与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与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等方面的关系,做好急需人才培养、教育结构调整、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世贸组织规则及其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 23.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进一步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国内合作。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措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江苏工作和创业,或多种形式地为江苏交通服务。积极促进双边和多边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稳妥地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与国外同类学校合作办学或其他形式的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