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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司法鉴定处 指导和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研究拟订有关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九)财务装备审计处 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行政和事业经费;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及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本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通讯等物资装备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监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政治部(警务处)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调组织宣传处、人事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工作。政治部规格为副县级。 (十一)组织宣传处 负责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系统计划生育和工青妇工作。 (十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律师、公证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郑州市司法局机关专项行政编制112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中层领导职数4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设置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1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市委郑发[2001]17号文件规定设置。 四、其他事项 郑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其中领导职数3名,设专职副主任1名,享受副县级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