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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行政处 负责办公厅机关财务、接待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机关的卫生、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一)市政府市长电话室 负责市政府和市长电话的昼夜值班,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各县(市)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及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通知全市性大型会议;指导、检查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91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2名),单列行政编制9名。其中: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1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厅副主任3名;中层领导职数3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设置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办公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8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市委郑发[2001]17号文件规定设置。 五、隶属行政单位 河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管理处(郑州市无线电管理处),规格副县级,机关行政编制2名,其中处长1名。 六、并入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一)主要职责 1.筹划市政府的立法工作,拟定市政府的立法工作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审查修改市政府部门上报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 3.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4.负责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以市政府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5.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其他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法制问题的解释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落实。 7.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 8.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各县(市)区政府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矛盾和争议。 9.受理、审查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10.受市长委托,代理应诉市政府的行政、经济、民事诉讼。 11.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12.对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上报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13.组织清理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辑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 14.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法制宣传、培训。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政府法制局设4个处。 1.综合处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综合文件的起草;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内部事务;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综合研究、对外联系、信息交流、法制宣传和培训;负责法规、规章的汇编、发行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 2.法规处 负责市政府经济和社会管理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协调和补充修订工作,联系市政府有关部门,承办上述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法制问题的解释工作,办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事项,对市政府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3.法制监督协调处 组织实施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矛盾和争议;办理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考核和执法人员综合法律培训工作;负责对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把关,并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负责上报备案。 4.行政复议应诉处 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市长委托,承担市政府的行政、经济、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应诉工作;承办申请市政府赔偿的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市政府的有关法律事务;指导、协调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领导职数7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七、其它事项 撤销陇海兰新市州长专员联席会联络处办公室,收回行政编制4名。 组建郑州市经济联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陇海兰新市州长专员联席会、中国新亚欧大陆桥发展研究会、国家有关部委以及友好城市、区域经济合作的联络、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对外地驻郑办事机构进行注册登记、管理和协调服务。 郑州市经济联络办公室规格正县级,内设秘书处、陇兰联络处、外地驻郑办事机构管理处。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中层领导职数3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