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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有关部门要对我省现有地图产品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一次认真清理、修改和完善;要加快研究并做好与相关法规衔接和配套的地图产品管理法规的制定工作,切实把地图市场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使其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地图产品编制、加工、印刷、出版、复制、销售、展示、引进、出口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协调配合,互通情况,做到环环相扣,严格把关。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加强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地图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活动,提高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站等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宣传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各级教育部门要把树立国家版图意识作为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教育学地图和教育学辅导地图物是最直观的教材,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编制出版。各级法制、司法部门要把地图管理的法律、法规列入“四五”普法内容,加强宣传。 根据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主要内容,此次检查重点:一是在公共场所以各种形式展示和使用的地图。把在报刊、影视、广告、标牌、橱窗、室内背景、票证展示和使用的地图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要把各市区主要街道、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机场、学校作为重点清理部位。二是地图市场上销售的非法地图出版物、地球仪和附有地图图形的文化用品、工艺品、纪念品、玩具等以及进口或进料、来料加工生产的地图产品。三是互联网上登载的地图。四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典型地图违法案件。 三、组织实施步骤 全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2001年11月至2002年1月)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成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组长,省测绘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武汉海关等六部门参加的全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测绘局,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召开全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宣传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部署清理整顿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在此期间,测绘、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根据这次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要求,各自组织对现从事地图编制、出版、地图广告等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省和各市、州、县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二)执法检查阶段(2002年2月—6月) 从2002年2月起,各市、州、县开展地图市场的整治活动。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集中一段时间,对武汉等重点城市的地图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大检查,建立起有效的地图市场监管体系。 各级测绘、工商、出版、质监、外经贸、海关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按照检查工作的要求,狠抓地图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已查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地图产品,要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典型地图违法案件,适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并进行跟踪报道,以震慑非法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2年7月至12月) 2002年8月—9月,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地图市场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02年10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州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情况进行抽查。同时作好准备,迎接国家有关部门对我省的抽查。 2002年12月,由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市、州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全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情况上报全国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工作办公室。 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地图产品生产经营环节和市场销售渠道的管理,严格把关,依法办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把我省地图市场管住管好。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地图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地图市场大检查。尚未建立测绘主管部门的,当地政府要明确一个部门牵头,组织好此次整顿清理活动并负责今后的测绘管理工作。各市、州的实施方案、清理整顿和检查验收情况于2002年2月、6月底和11月底报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