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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良好的税收秩序是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基础,是实现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前提条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牵动方方面面的利益,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使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落到实处。 二00二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部署,2001年我省深入开展了整顿税收秩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税收秩序尚未根本好转。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为实现我省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2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巩固前一阶段的整顿和规范成果 各地要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尤其要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整顿和规范工作力度,对前一阶段查出的问题要抓紧处理。尚未结案的要尽快结案,并加大查补税款(含滞纳罚金)的催缴力度,尽最大可能为国家挽回损失;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在逃罪犯,摧毁犯罪窝点;对构成涉税违法犯罪的,要按规定抓紧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掌握涉税违法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和新手法,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促进税收秩序的规范和好转。 二、继续加大对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和伪造倒卖普通发票犯罪的打击力度 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伪造、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犯罪活动。加强信息传递,完善预警机制,提高选案质量,力求在案件萌芽或案发初期及时作出反应,采取行动,预防和制止犯罪。各级税务机关心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案的机动性和案件侦破、审理效率。针对增值税发票犯罪所固有的链条性,注重在“个案”中寻找蛛丝马迹,重点查处“案中案”、“系列案”、“连环案”,一查到底。发现伪造、倒卖普通发票线索要端掉制贩假发票窝点,对制贩假发票的犯罪行为实施坚决打击。 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一要坚持依法退税,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管理制度,以完善的制度确保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的行为;二要切实落实出口退税计算机审核,实现网络化管理,以科技手段构筑防范骗税的屏障;三要加强出口退税政策宣传,提高出口企业防范骗税的意识,增强防骗能力,让出口企业自觉抵制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三、继续加强个人所得税和农业税收征管 各级在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和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地域等条件的制约,部分地方领导重视不够,使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尚未完全到位,或流于形式,影响了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的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税务机关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紧紧抓住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加大对高收入者和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的征管力度,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严格执法。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农业税收政策,加强农业税收征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严禁违反政策收“过头税”,严防农业税收层层加码,按人头平摊税收。认真执行农业税收减免政策,农业税减免要落实到农户,公示上墙。对违反农业税收减免政策,致使农业减免资金不能到户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因地制宜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整治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税收秩序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扩大重点检查地区和行业范围。对涉税大案要案要深入查处。重点检查重大纳税异常企业,尤其是经营规模大、上投产值大而纳税少的企业和发展快速但纳税少的企业以及纳税大户。对大型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税收秩序要进行专项整治,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惩处力度,争取在短期内取得成效。各级税务机关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和处罚制度,以查促管理、以查促征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重视案件移交工作,不得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同时,各地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搞好多元申报,集中征收,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