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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02]11号
【颁布时间】 2002-01-18
【实施时间】 2002-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61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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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老龄工作处
  
  拟定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郑州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55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2名、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设置离退休干部管理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6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市委郑发[2001]17号文件规定设置。
  
  五、隶属行政单位
  
  (一)郑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军队(含武警部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退休志愿兵的进郑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建房计划的审核、编报及组织实施,并对军休住房进行管理;指导全市军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落实军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负责军休各项经费的分解下达。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规格副县级,专项行政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郑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特一等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工作;指导全市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开发使用工作;指导市军事饮食供应站、军人接待转运站的供应保障和管理工作。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规格副县级,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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