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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藏政发[2002]4号
【颁布时间】 2002-01-17
【实施时间】 2002-0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61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信息化人才教育培训是推进信息化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任务,要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工作。当前,要重点做好领导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培训,让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信息化,更好地推动信息化工作。自治区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将信息化教育培训的内容纳入干部培训体系,使信息化教育培训成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六、做好信息安全工作
  
  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要制定和完善信息化建设中的安全保密措施和制度,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特别在政府上网后,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的失密、泄密,凡是关系国家主权和安全的信息资源,必须由国家统一组织开发。在我区,面对西方国家在经济、政治、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面对达赖集团的破坏和骚扰,更要加强信息的安全管理工作,绝不能有一丝的马虎大意。同时,自治区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要跟踪先进的保密技术,积极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措施和手断,利用相应的安全技术建立保密安全屏障并形成完整体系,确保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安全和保密。
  
  七、加强全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
  
  西藏自治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负责全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西藏自治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在国家和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信息化方面的具体工作。信息化工作事关全局,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力推动。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推进我区信息化工作。各地市要参照自治区的组织机构,设立信息化机构,以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同时,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化工作队伍,使我区的信息化工作走上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的轨道。
  
  
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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