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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私人诊所管理条例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条例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苕溪水域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2年1月14日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私人诊所管理条例》等十四个文件的决定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私人诊所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对《杭州市私人诊所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三十六条。 二、删去第三十九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私人诊所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的决定 (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对《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九条。 二、删去第十二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8日 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对《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四十条。 二、删去第四十一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8日 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对《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七十条。 二、删去第七十三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