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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由外经贸部、中国贸促会、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沈阳市人民政府和辽宁省贸促会等单位承办的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简称制博会)将于2002年秋季在沈阳市举行。举办制博会,旨在进一步贯彻实施对外开放战略,促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推进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进程。办好制博会,对于促进我省的技术引进和机电产品出口,加快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政府原则同意《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招商招展和各项筹备工作,努力把我国首次举办的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办成高水平的大型国际经贸盛会。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1月14日 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对外开放战略,迎接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充分利用国家确定沈阳为全国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试点城市的有利时机,扩大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推动老工业基地的改造,促进我国现代制造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提高我国制造业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加快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将于2002年8月30日至9月5日在沈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这是继深圳“高交会”、北京“国际周”、陕西“农博会”、上海“工博会”之后,第五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的博览会。 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简称:制博会)由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协办,沈阳市人民政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辽宁省分会、辽宁省经贸委、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和辽宁省科技厅承办。 为做好制博会筹备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现提出沈阳市与省有关部门联合承办制博会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展区设置 制博会共设7个展区,包括:机械加工设备、电子通讯设备和汽车工业装备展区;食品机械、包装机械和印刷机械展区;化工机械、橡塑机械、环保设备和电力工程设备展区;机器人及自动化装备展区;农业加工制造业展区;国际综合展区;辽沈精品展区。 二、主要大型活动 本届制博会的主要大型活动包括;开幕式及闭幕式;先进制造业论坛;进出口贸易洽谈会;加工贸易洽谈会;世界沈阳人大会专题论坛;专业展馆馆日活动。 三、制博会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本次制博会的组织领导,设立制博会组委会和制博会筹委会。 (一)制博会组委会 (二)制博会筹委会 在组委会领导下,筹委会负责制博会日常筹备工作。成员单位有:辽宁省贸促会、辽宁省经贸委、辽宁省外经贸厅、辽宁省科技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外办、辽宁省经协办、辽宁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沈阳海关、大连海关、辽宁省口岸办、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政府办公厅、沈阳市外经贸局、沈阳市计委、沈阳市经贸委、沈阳市科技局、沈阳市建委、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贸促会、沈阳市外办、沈阳市台办、沈阳市文化局、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卫生局、沈阳市接待办、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交通局、沈阳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东北民航管理局。 制博会筹委会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崔文信沈阳市委常务副书记 孙祥剑沈阳市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黄凯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富卿沈阳市政府巡视员 副主任:李盈柱辽宁省贸促会副会长 宋琦沈阳市外经贸局局长 筹备工作办公室先期设综合协调部、招展招商部、展览业务部和宣传报道部,负责日常筹备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省贸促会、省外经贸厅、省经贸委、省科技厅、市外经贸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科技局等部门组成。 办公室设在沈阳宾馆(409室、415室) (三)制博会顾问委员会。为确保制博会办出高水平、高档次,拟邀请国内外制造业专家、学术权威和制造业、展览业国际知名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制博会顾问委员会。 四、筹备工作职责分工 (一)省直部门职责分工 1.省贸促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与国家外经贸部、国家贸促会就制博会相关工作保持日常联络和衔接;展览业务的综合协调,重点协调海关、商检,落实国外展品的运输、报关、清关、保税仓储,并配合海关做好国外展品监管工作;负责加工贸易洽谈会的策划与组织实施;开展招商招展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