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加大对世界500强大企业、大商社、有影响的大集团公司的邀请力度。由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等相关部门及大会办负责落实。 四、布展工作 第十三届哈洽会设置室内国际标准展位1000个。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适当增加外展比例。本届展会设国外展位120个,国内展位880个,室外展场3500平方米。每个展位价格:国外展位1500美元,国内展位1号馆6000元,2号馆、3号馆5700元,室外展场每平方米120元。机电展位3M×6M,5600元,4M×4M和3M×5M,5000元。 继续实行综合展区与专业馆、专业展区相结合,扩大专业布展的比重,使专业布展的比重由上届的60%增加到70%。在继续设立绿色食品馆、家具家居展区和国外及港澳台展区和综合展区的同时,拟增设石化专业展区,并将2号馆增设为专业馆(在厦门馆、温州馆、家电馆、玩具馆之中选定一个)。 确定专业展馆(区)牵头单位。绿色食品馆由省农委牵头,石油化工产品专业展区由省经贸委牵头。上述各单位要明确所承担展馆(区)的招商招展、展品征集、布展施工的组织协调和分工。 进一步搞好布展的统筹规划、设计和制作。大会办要加强对各交易团布展设计、施工的检查和验收。对于不符合场馆要求、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要令其改正。努力改善展具,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场外成型,场内组装”,开放式布展,使本届哈洽会的布展按照国际博览会的要求,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哈洽会今后使用新馆做好准备。 五、切实搞好对接洽谈 成交额多少是一个展洽会成败的关键。本届哈洽会拟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促进参展企业扩大交易成果。 (一)增加展位洽谈功能。本届哈洽会要求每个展位,尤其是开放式布展的展区,都要设洽谈台,放置标志牌,有专人接待,负责洽谈。 (二)大会各办在哈洽会期间要组织好国外客户与国内项目单位的对接洽谈工作。招商办、大会办负责对接洽谈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南联办、外事办、各有关部门及各地市交易团,会前和会中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搞好服务。 (三)要重点抓好各项成交工作。不但要注重成交的数量,更要注重成交的质量,要不断提高展会期间所签合同的履约率。会后,省计委、外经贸厅、经贸委、旅游局等部门、哈尔滨市要建立健全合同履约跟踪问效机制和履约评比制度,切实把哈洽会项目履约率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六、优化场馆秩序,改善交易环境 为解决展场零售较多,人流过大,影响展馆秩序和交易环境,以及众多无票者乘挂证车辆入场的问题,第十三届哈洽会将采取以下六项措施: (一)领导及贵宾在开幕式前参观场馆。 (二)大会开幕式凭请柬入场,上午不售门票。部分欢庆活动安排在大门外两侧进行,以减少场馆人流。 (三)对各项业务活动适当分流,一部分活动将安排在会馆外进行。 (四)由大会办牵头,会同省工商局、大会保卫办共同成立监督执行小组,维护场馆交易秩序。 (五)馆内执法要由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安排人员负责,执法要文明,按程序办事,对重要问题的处理须征得大会领导同意。 (六)进一步加强票证管理。统一印制,统一审核,统一发放,任何部门无权印制大会入场票证。对各种工作证实行先报名单,严格审核,定额发放的办法,由大会办提出方案,报领导委员会批准执行。要进一步加大对印制、使用假冒票证的查处力度。并拟在票证上增加防伪标志。 七、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会前在中央电视台(会展节目和国际频道)播放哈洽会专题片和广告。在境外媒体特别是俄罗斯电视台加强广告宣传,在俄航莫斯科—北京航班上播放哈洽会专题片并发放宣传品。会议期间邀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国际商报、香港凤凰卫视、塔斯社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加强网上宣传。制作全面、准确、高水平地反映第十三届哈洽会情况的网页,在“哈洽商网”上及时发布,为参展商提供正确的导向和所需信息,帮助参展企业宣传推介产品,展示企业形象。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省委、市委宣传部、文化厅(局)、广播电视局、省市文联等有关部门要提早行动,统筹策划,制定方案。由省文化厅组织专门班子,制订哈洽会专题文艺晚会方案;省广播电视局负责制订直播和宣传活动方案。 八、改进组织工作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办会水平 在认真总结第十二届哈洽会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把本届展会的组织工作和服务工作搞得更好,将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