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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委办[2002]1号
【颁布时间】 2002-01-10
【实施时间】 2002-0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65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信访局关于对全省土地信访问题督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省信访局关于对全省土地信访问题督查情况的报告》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意见,前段时间省国土资源厅、省信访局针对我省一些地方出现的土地信访居高不下的情况,重点督查了177件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形成了督查报告、报告比较全面地分析了当前土地信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高度重视土地信访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土地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持社会稳定。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1月10日

  
  
省国土资源厅、省信访局关于对全省土地信访问题督查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
  
  为遏制土地信访居高不下的势头,省委、省政府于8月17日在杭州召开了全省土地信访工作座谈会。周国富副书记、章猛进副省长分别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土地信访形势的严峻性,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切实做好土地信访工作。会后,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信访局排出了177件重点土地信访件,要求各地限期查处报结。9月27日,省国土资源厅在衢州召开了本系统的土地信访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土地信访问题的查处工作,从根本上减少土地信访量。
  
  11月中旬,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信访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二个督查小组,对177件重点信访件的办结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并就全省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及土地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期间,督查小组奔赴宁波、温州、金华、绍兴、台州5个市,听取了各市集中开展土地信访督查工作的情况汇报,抽查了永康、浦江、绍兴、诸暨、象山、临海、永嘉、乐清等8个重点县(市)的土地信访查处情况,会同当地剖析了典型案例。到11月下旬,177件重点信访问题都已报结。
  
  从检查中了解到,各市认真贯彻8月17日全省土地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领导重视,措施有力,集中力量,排查积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温州市为了加大对重要信访件的查处报结力度,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土地信访专项处理领导小组,将全市范围内的土地信访历史积案全部登记在册,具体落实到责任人。金华市对通报中涉及的土地信访问题逐件进行了督查。绍兴市专题召开土地信访会议进行布置,对重要信访件实行领导落实包案办理制。台州市针对因群众不明查处结果而再次复访较多的情况,要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重大信访件的查处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由于各地对这次集中查处土地信访积案比较重视,177件信访件的报结质量大多比较高。
  
  从各地查处的结果来看,177件土地信访问题,大致可分为以下7类:
  
  (1)一些地方和单位未批先用,征少用多,征此用彼,甚至越权批地、骗取批准、化整为零批地等。
  
  (2)一些乡镇、村组织和干部非法相地和变相买卖土地、从中牟利,一些乡镇截留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些干部挪用、甚至贪污征地款。
  
  (3)征地不依法公告,群众因不明情况而产生误解,引起上访。
  
  (4)征地后没有妥善安置好农民的就业,农民担心有限的土地补偿费用完后,无地可种,无工可做,生活来源无保障而反对征地。
  
  (5)在未做通农民思想工作的情况下,强行征地,个别的甚至用抓捕、拘禁等粗暴手段,对待抵制或举报征地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干部的农民,激化矛盾,引起大规模的群体信访。
  
  (6)群众举报后,有关部门或未及时查处,或查得不细不实,或查处后不向群众反馈结果,或对群众的疑问解答不够清楚,以致引起较多的重复上访。
  
  (7)少数农民认为现有的土地征用费标准过低,与现有农民实际的生活水平差距过大,要求提高补偿费而引起上访。
  
  引发土地信访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方面来看,一是与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耕地审批解冻,带来新的用地高潮有关;二是我省经济发展较快,城市化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大量建设用地,矛盾比较突出;三是我省人均耕地很少,土地价值较高。同时,由于一部分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征地补偿又偏低,生产、生活无着落,势必引起群众不断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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