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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政风建设是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必须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要把政风建设摆上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找准突出问题,研究有效 措施,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 加强政风建设,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各级政府的全部 工作中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决定、意见及有关部署,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坚持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各级政府都要着眼于新的形势 和任务,提高对政风建设的认识,围绕跨越式发展这一主题,重点解决创新不足、突破不够、作风不实、效率不高、落实不力以及职能转变不 到位等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思想教育,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建 立健全监督机制,推动政府作风有一个根本性转变。 一、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首先必须保 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积 极采取各种方式和措施,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经常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人大、政协通报政府工作情况,自觉接 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对政府工作的监督。 要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政府的行政首长公开电话,与社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也都要设立公开电话,使重要的、紧急的问题和群众急迫需要解决的具体困难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要认真执行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制度。省、市(州)人民政府每月应至少有一次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日,由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乡(镇)政府每月应不少于两次接待群众来访日。对突发的群体访,由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亲自接待。对群众反映的问 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把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加 以落实,并长期坚持下去。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各级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深入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界定行政审批的设定范围,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权限、内容和程序,明确行政审批的责任。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入世贸 组织的需要出发,对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行业自律管理、社会中介组织、行政机关事后监督可以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审批;对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对依法保留 的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也要切实加强规范和监督。通过改革,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 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要多取消、少下放,尤其是要大力减 少收费性审批事项。与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要大力推行“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加速公共服务社会化步伐。各级政府、尤其是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借鉴省内外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改革行政办公方式。按照“快捷、高效、廉洁、便民”的原则,把有关审批事项集中起来,向社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 三、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政府工作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坚持走群众 路线。要把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贯彻到行政首长负责制中去,通过党组会等形式,集体讨论重大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建立完善政 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进入决策前,都要经过专家 咨询论证。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还要实行群众听证制 度。 开展人民群众建议征集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提出 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实行人民群众建议评审奖励制度。对进入政府决 策、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