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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财政厅要加快实施部门预算,从机制上规范预算管理,对多拨部门单位的资金要在今年抵顶拨款,同时,要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人大批准的预算办理预算事项,杜绝超预算安排追加支出预算问题的再次发生。 2.年终决算多列结转下年支出131,250万元,造成当年预算执行结果不实。2000年本级支出预算最后调整数为807,836.7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数为644,598万元,年终支出预算结余为163,238.7万元。当年财政总预算实际列报结转下年支出250,615万元,其中:结转各业务处有预算、有项目的支出预算结余为119,365万元,多列无项目、无预算支出结余87,376.30万元。 以上做法违反了财政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0年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不得虚列结转支出的规定,影响了财政预算执行结果的真实性。财政厅应在2001年对以上结转支出进行清理,并向自治区人大报告决算时进行报告。 3.违反规定,自行行文扩大地税经费提退范围。1998年财政厅在地税部门已实行过渡性退税计提经费的基础上,下发文件要求各地财政对地税部门稽查办案经费按稽查税款10%的比例通过预算支出安排拨付。这对改善地税部门办公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税收征管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近几年的审计情况看,由于同级财政不易掌握税收稽查经费计提基数的真实性,造成财政多投稽查经费现象较为普遍。对此问题财政厅研究重视不够,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在2001年以新财预字(17)号文进一步放宽政策,将原文件规定的“通过支出,由财政预算安排拨付”改为“由地税部门自行退库提取”。这不仅违反了《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退库项目,一律不得冲退预算收入”的规定,不利于各地财政监督规范地税部门的经费提退行为,而且严重影响了各地实现财政收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财政厅应重新发文纠正上述错误规定,严格收入退库的监督管理,规范退库行为,确保各级财政收入真实、准确。 ——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应缴预算收入未及时收缴入库,影响当年财政收入10,668万元。其中:(1)2000年区财政厅将乌鲁木齐市上缴的应纳入自治区本级预算收入管理的南门体育馆整体拍卖土地出让金收入10,000万元,转入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2)2000年度自治区农机监理站、区外办、公安交警总队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将收取的应缴财政预算收入168万元,按预算外资金缴入财政厅预算外专户。由于财政监缴不严,未及时作预算收入划转国库,直至2001年2月才清理缴库,造成当年财政决算少报预算收入。(3)2000年,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将当年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上缴的改制前企业利润500万元,未按规定作预算收入及时上交财政预算。 上述问题违反了《预算法》“一切有预算收入上缴的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和拖欠预算收入”的规定。财政厅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收入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入库。对目前尚未缴库的10,500万元预算收入,要在2001年底以前清理收缴入库。 2.区本级收入监管不严,措施不力,流失问题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本级预算收入始终是财政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支持下,通过财政、审计、国库部门的通力合作,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地、县地税部门混库侵占自治区参与分成的“原油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共享收入的问题逐步减少,区本级收入明显增加。但是地县财政及部分预算单位截留侵占自治区企业所得税和非税性收入问题仍然相当普遍,结合今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我们对喀什本级和六县2000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查出喀什地区本级和六县财政及部门单位截留侵占应缴自治区级行政性收费、罚没款、企业所得税等预算(基金)收入达2,123万元。这部分收入除被执收单位坐支使用外,大部分被地县财政分配使用。 以上问题严重违反了国务院《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缴入国库”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治区“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正常运行。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经下达审计决定全额收缴自治区财政,同时,自治区财政要尽快研究制定区级财政收入监督收缴管理办法,严格纪律,加强监管和督促检查,杜绝此类问题的继续发生。 3.收入代解制度不健全,监缴不严,代理银行延压预算资金,造成当年预算收入短收432.95万元。2000年财政厅通过实行罚没收入“罚缴分离”制度,分别在工商银行明德路分理处和农业银行钱塘江分理处设立预算收入代解户,委托其办理区本级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代收代缴业务。由于制度尚不完善,加之督缴不力,当年两银行收纳民政厅、贸易厅、公安厅及交警总队、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局等25个执收单位预算收入9,560.56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划转国库,其中:工行明德路分理处当年收纳预算收入9,35862万元,全年累计划转国库9,12761万元,年末代解户仍占压应缴国库预算收入231.01万元;农行钱塘江分理处当年收纳预算收入201.94万元,至年末未划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