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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作为影响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之一,知识经济正在蓬勃兴起,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简称,是指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的,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经济。知识经济的繁荣,直接依赖于知识或有效信息的积累和利用,在未来经济发展的竞争中,知识将起决定性的作用。换言之。知识产权亦就将扮演经济竞争中主角,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经济也就是知识产权经济。没有对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知识经济将是无序的没有生命力的经济。知识经济的兴起更加印证了邓小平同志关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论断的英明和科学。江泽民总书记十分重视知识经济对我国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大力倡导加快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在前不久刚结束的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技术创新大会上,江泽民总书记强调指出,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全社会的科技进步,关键是要加强和不断推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对这个问题,不仅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很强的政治意识,而且要使全社会都树立这样的意识。我们必须把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质的飞跃,摆在经济建设的首要地位。《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也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制裁各种侵权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可以预料: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必将面临知识经济的挑战;也正是知识经济的兴起,将会给知识产权审判带来大发展的机遇。 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和机遇,我重申第一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各级法院领导要以“政治眼光、全局眼光、发展眼光、长远眼光”来看待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问题,要早作谋划,早作准备,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领导。应当看到: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已步入正规。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形势和任务相比还不适应,与外地开展较早的法院比,还有一些差距。而存在问题的关键因素还是一些法院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人员配备不足,或者即使配备了并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上,有的合议庭来了案件才办,没有案件就不闻不问,不注重平时的学习和积累,水平难以提高,遇有疑难案件便迟迟判不了,严重超审限,使合法的权利迟迟不能实现,会严重挫伤知识产权人的创造积极性。各级法院必须从知识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的战略高度,要从“依法治国”与“科教兴国”结合的角度,来认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三、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水平 由于案件的特殊性,知识产权审判比一般审判有着更加高的质量要求。而对我省法院来说知识产权案件,尚属新类型案件。且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需要我们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同志抓紧学习,大胆探索,努力实践,不断提高我们的执法水平。 第一,要进一步落实好第一次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的精神。明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在科技高速发展,知识经济正在兴起的当今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尤其要强化“鼓励创造发明,促进科技和文化进步”的观念,强化“严厉制裁侵权行为,同时避免社会资源浪费”的观念。要通过我们的审判,保护知识科技界广大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保护以知识信息、科学技术作为出资的投资人的利益,保护知识产权人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的权利,严厉制裁侵权行为。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培养教育,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这几年来,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得到了不断充实,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也有比较大的提高,但随着知识经济在经济生活中所占的比重的增加,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也愈加重要,这就要求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素质必须有更大的提高。要组织他们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科技兴国”、“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这支队伍更要讲政治,要有责任感,要树立全局观点,要注重社会效益,要通过我们的公正的审判,为科技创新,为有更多的好作品,为有公平竞争的市场,创造更好的环境。在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应注意提高业务素质,要鼓励和组织他们学习新知识、新法律,要通过请进来或送出去的方法,加强业务培训,要针对知识产权审判中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特点,着力培养一批专家型的法官,以适应知识产权审判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