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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三,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法律,确保司法公正。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要充分保护知识产权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强化庭审功能,增加庭审的公开性,使质证、认证当庭进行,知识产权审判中,涉及技术方面的证据非常复杂,因此,提交鉴定的证据必须经过当庭质证和认证,认定事实的证据也要经过当庭质证和认证,要充分发挥特邀陪审员和特邀咨询员的作用;要通过裁判文书改革,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这次会上专门讨论了裁判文书的写作问题,并要求在各中院试行新的裁判文书样式,这很好,应当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使裁判文书真正成为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载体。要恪守知识产权法律的各项规定,正确领会法律原意和精神,在切实查清案情的基础上公正裁判。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判中,由于案件复杂性,人民法院要特别重视和正确掌握举证责任问题,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的承担者往往会导致举证不能而败诉。今后要严格按最高法院《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正确把握“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与“举证责任的转移”“举证责任倒置”之间关系,针对具体案件正确适用。 第四,提高办案效率,追求诉讼高效益。知识产权审判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审理时间长、超审限严重。知识产权本身往往就有法定有效时间的限制,诉讼会限制权利人行使某些权利内容,诉讼时间越长,对权利人越不利,且为当今科技信息、知识飞速发展的时代特征所不符。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下大力气解决。虽然办案效率不快有案件本身客观原因,但我们主观上要努力保证做到不因我们工作不力、不细、不实而使案件延迟结案,能早结的要尽早结,能快结的要尽快结。一次调查或开庭能查的事实,不要因我们失误而去二次调查或开庭。对案件枝节问题不要过多牵扯精力。当断则断。对当事人的举证应规定合理期限。 第五,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国际性课题,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可以说原有东西我们尚经验不够,新的压力又呈现在我们面前。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同志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情况,才能把握我们工作的主动权。今后,应当每年确定一个重点,高中两级法院一起动手,总结司法经验,规范省内的执法活动,为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供司法基础和立法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