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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9]39号
【颁布时间】 2009-04-18
【实施时间】 2009-04-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04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昆明市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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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积极做好“走出去”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要让各县市区和愿意“走出去”的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培育企业“走出去”意识,充分发挥政策杠杆作用,鼓励更多的企业走出去,特别是鼓励和支持我市优势产业如电机、机床、汽车零配件、电子及IT产业、饲料、化肥、医药、农业等“走出去”。
  
  (三)抓住机遇推进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工作。一是抓住北京中地海外公司入主云南阳光基础建设有限公司的机遇,一方面加强与市建设局、交通局合作,争取更多具备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外经权,另一方面以云南阳光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为龙头,整合力量,在北京中地海外公司带领下,争取更多的对外承包企业走出去,实现我市对外承包工程新突破。二是抓住劳务输出基地建设的机遇,加强与苏州进出口集团外经公司的合作,加强与市扶贫办及县区的协调、沟通、联系,整合昆明市国际公司、昆明新利发实业有限公司、银河实业有限公司及各县区劳务输出(国内)企业等劳务输出渠道资源,实现合作共赢,推动我市劳务输出工作出现新起色。
  
  (四)重点推进“替代发展”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昆明市企业知晓政策和参与到替代发展工作中来。加强与省商务厅及相关的协调,帮助解决企业出境难、享受政策难等困难。加强银行、信保、替代协会与替代发展企业之间的协作,建立稳定的替代发展融资渠道,逐步解决替代发展企业融资难问题。抓好替代示范园区的建设。
  
  (五)加强沟通与协调,使外经工作形成合力。商务局要在局机关内部促成“三外”互动的同时,加强与上级机关、海关、外汇管理、金融、出口信用保险,以及“三个开发区”、县区商务部门、市经委、市机械行业协会、化建行业协会等的联系、沟通与协调,共同宣传“走出去”政策,加强与企业的互动,共同为“走出去”企业服务,共同做好“走出去”工作,使昆明市外经工作真正形成合力。
  
  附件:1.2009年昆明市进出口任务指标分解表;(略)
  
  2.2009年昆明市出口争取目标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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