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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办发1998年38号
【颁布时间】 1998-12-07
【实施时间】 1998-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092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开审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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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切实加强对公开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政法部门做好这项工作。政法部门要及时汇报公开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取得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为实行公开审判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各级政法委要发挥职能作用,通盘考虑,定期研究,做好有关的组织、协调工作。政法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公开审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全面推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公开审判工作的质量;要注意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公开审判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使首都的公开审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要重视和加强对公开审判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争取宣传、新闻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组织、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公开审判制度,取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旁听或采访公开审判案件,应当遵循法庭规则。宣传报道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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