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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8-02
【法规编号】 431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美气象预报系统发展技术合作协议第十四号执行办法(持续发展区域分析及预测系统)及(警报决策支援系统)(译)

[接上页]

  美国预报系统实验室会持续提供中央气象局的预报人员有关AWIPS系统的教育训练,其中包含区域分析及预测系统 (LAPS) 的产品、AWIPS 5.2版的新功能、及互动式预报先导技术所提供的图形化预报单编辑系统。美国预报系统实验室会针对D3D及GFE软体移植提供技术协助,使其成为中央气象局
  
  天气整合与即时预报系统 (WINSⅡ) 的一部分。
  
  工作项目#4–早期合作项目之持续交流
  
  许多初期合作项目目前都已完成,而这些技术也都已成功的移转至中央气象局,并且使用于日常气象预报作业系统中。在这些项目之中,预报系统实验室的持续发展,以及中央气象局和预报系统实验室人员的持续交流,对于中央气象局的工作人员随时掌握目前发展工作的最新状态,具有极重要的帮助。本项工作将以适
  
  当的方式进行双方技术和经验的交流,例如预报资讯系统新软体的递交、网际网路为基底的预报工作站、资料同化、预报人员训练、交换访问人员、文件和报告的往来,以及电子邮件的交换。
  
  第四条 :财务条款
  
  依照协议,美国国家海洋暨大气总署/预报系统实验室代表美国在台协会进行此项工作,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须支付美国在台协会因其指定代表美国国家海洋暨大气总署/预报系统实验室执行本办法所有有关的费用,美国在台协会将全额转付给美国国家海洋暨大气总署/预报系统实验室。本执行办法所述工作的总价经双方同意为美金 US$600,000 元整,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同意于计划开始时先行支付百分之五十予美国在台协会,其余百分之五十于完成时支付。
  
  本办法中各项费用之分配乃依据计划执行成本予以平均分配,美国国家海洋暨大气总署对本执行办法中之工作内容会依本执行办法中之实际可用预算额度而定。
  
  第五条 :智慧财产权的考虑
  
  预期在本执行办法所述工作应不致引起智慧财产权的疑虑,预报系统实验室的现有系统设计及电脑软体均属公用软体,只要经由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中央气象局、美国在台协会及美国国海洋暨大气总署核可为某一最终形式后,本执行办法下所准备报告、规格及电脑软体也将属于公开的。
  
  第六条 :生效日期、修改与终止
  
  本执行办法在最后签字日期生效,本执行办法可依协议条款作修正及/或终止执行办法,本执行办法所述工作预计完成日期为2002年 12 月 31 日。
  
  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代表美国在台协会代表
  
  签署人:沈吕巡 (副代表) 签署人:施蓝旗 (副执行理事)
  
  ──────────────────────────────
  
  日期Aug. 02, 2002 日期May 20,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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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背景与目的
  
  本工作说明书在详细说明依照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TECRO) 与美国在台协会 (AIT) 之间的协议下“第十四号执行办法”的条款,中央气象局和预报系统实验室人员所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将进行的工作,该协议提供了中央气象局 (CWB) 与美国国家海洋暨大气总署/预报系统实验室 (NOAA/FSL) 间在气象预报系统发展的技术合作。
  
  目前在预报系统实验室 (FSL) 发展中的WFO-Advanced系统已经被美国国家气象局 (NWS) 认可为进行气象预报部门 (WFO) 现代化所发展AWIPS系统中的一部分。WFO-Advanced的发展是中央气象局和预报系统实验室双方合作项目中相当重要的一项工作。
  
  WFO-Advanced系统是原来通用的FX-Advanced系统的具体成形,构成元件如图一所示,包括下列各项:
  
  ●全国性及地区性资料输入。
  
  ●预报系统实验室之区域分析及预测系统 (LAPS) 。
  
  ●多频道定量降水估计 (QPE-SUMS) 。
  
  ●地理资讯系统 (GIS data)
  
  ●交谈式显示系统 (D2D) 。
  
  ●AWIPS预报先导系统 (AEPS) 。
  
  ●3-D视象。
  
  ●美国国家气象局发展之水文气象应用程式。
  
  ●通用X应用程式。
  
  ●区域资料搜集和传输系统 (LD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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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分││┌─────┐││
  
  ││全国││析及预│││交谈式显示│││
  
  ││性模││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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