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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8-02
【法规编号】 431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中美气象预报系统发展技术合作协议第十四号执行办法(持续发展区域分析及预测系统)及(警报决策支援系统)(译)

[接上页]

  工作#4(早期合作计划) ───────────────
  
  ──────────→
  
  4 预算
  
  以下为第十四号执行办法之预估成本
  
  
┌───────┬──────┬───────┬──────┐
  
  │工作│人事费用│出差/训练费用│合计│
  
  ├───────┼──────┼───────┼──────┤
  
  │工作#1 │$130,000│$20,000 │$150,000│
  
  ├───────┼──────┼───────┼──────┤
  
  │工作#2 │$220,000│$30,000 │$250,000│
  
  ├───────┼──────┼───────┼──────┤
  
  │工作#3 │$150,000│$20,000 │$170,000│
  
  ├───────┼──────┼───────┼──────┤
  
  │工作#4 │ $25,000│ $5,000 │ $30,000│
  
  ├───────┼──────┼───────┼──────┤
  
  │合计│$525,000│$75,000 │$600,000│
  
  └───────┴──────┴───────┴──────┘

  
  如同在第十四号执行办法中所描述的、在此工作说明书中关于工作、出差和会议费用共计美金 US$600,000 元整,所有预算皆是预估的,实际金额将依照办法条款中,为实现执行办法所述之财务安排而定。
  
  在预报系统实验室内所有的计划,无论是本身资金或外来资金的计划,都使用相同的预算程序。由 1991 会计年度开始,对所有计划采用固定标准的设施使用费以涵盖管理、行政、间接费用、预报系统实验室设施以及所有的设备与有关资料使用费等。
  
  预报系统实验室指派参与人员是以职员薪金加上正常的NOAA福利费用、休假以及经常费用来计算费用,预报系统实验室专业人员大多在政府的GS-11到GS-14等级,约雇职员则比照类似等级。
  
  5 在预报系统实验室及剧烈风暴实验室的中央气象局联合小组分工
  
  有多项工作项目需要中央气象局人员驻在预报系统实验室及美国国家剧烈风暴实验室参与发展工作,在第十四号执行办法期间,中央气象局派驻在预报系统实验室的人员将直接投入开发LAPS热启动软体及QPE-SUMS模式,有一至二个中央气象局人员可以派驻在预报系统实验室工作仍属重要。另外,会有二位水利署人员及一位水利署顾问会前来美国国家剧烈风暴实验室进行Qflow模式的研究,此项工作是由水利署的预算来支付。预报系统实验室将会以最有效率的方式配合可用的人力资源,来进行详细工作项目的分配。中央气象局人员的工作分配如下:
  
  ●发展区域分析及预测系统 (在预报系统实验室)
  
  ●发展警报决策支援系统 (在国家剧烈风暴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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