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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5-29
【法规编号】 433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交通部公路局暂行组织规程

[接上页]

  │主任秘书│一││
  
  ├───────┼───┼──────────────────┤
  
  │副总工程司│四││
  
  ├───────┼───┼──────────────────┤
  
  │处长│一│除监理处处长为专任外,余规划处、新工│
  
  ││ (五) │处、养路处、用地处、机料处处长均由副│
  
  │││总工程司、正工程司兼任。│
  
  ├───────┼───┼──────────────────┤
  
  │主任│一│行政室主任专任、资讯讯室主任由正工程│
  
  ││ (一) │司兼任。│
  
  ├───────┼───┼──────────────────┤
  
  │副处长││规划处、新工处、养工处各置二人,由正│
  
  │││工程司兼任,用地处置一人由正工程司、│
  
  │││专门委员或视察、专员兼任,理监理处置│
  
  │││二人均为专任。│
  
  ├───────┼───┼──────────────────┤
  
  │副主任│一││
  
  ├───────┼───┼──────────────────┤
  
  │专门委员│五││
  
  ├───────┼───┼──────────────────┤
  
  │正工程司│五○││
  
  ├───────┼───┼──────────────────┤
  
  │课长│一一│规划处之规划、工程计划、测勘、资料四│
  
  ││(一八)│课,新工处之设计、工事、施工三课,养│
  
  │││路处之养护、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三课,│
  
  │││机料处之机料课课长均由正工程局、副工│
  
  │││程司兼任,规划处配合课、养路处管理课│
  
  │││、用地处路权课、地籍管理课、行政室法│
  
  │││制课资讯室规划设计、资料管制课等由正│
  
  │││工程司、副工程司、专门委员、专员兼任│
  
  │││ (现主任课员兼课暂予留用,俟出缺后由│
  
  │││上列人员兼任。) │
  
  ├───────┼───┼──────────────────┤
  
  │电台台长│一││
  
  ├───────┼───┼──────────────────┤
  
  │秘书│二││
  
  ├───────┼───┼──────────────────┤
  
  │视察│一三││
  
  ├───────┼───┼──────────────────┤
  
  │专员│一二││
  
  ├───────┼───┼──────────────────┤
  
  │副工程司│三五││
  
  ├───────┼───┼──────────────────┤
  
  │帮工程司│三五││
  
  ├───────┼───┼──────────────────┤
  
  │主任课员│二○││
  
  ├───────┼───┼──────────────────┤
  
  │课员│四三││
  
  ├───────┼───┼──────────────────┤
  
  │材料管理员│一││
  
  ├───────┼───┼──────────────────┤
  
  │工务员│四五││
  
  ├─┬─────┼───┼──────────────────┤
  
  │员│业务类│一九││
  
  │级├─────┼───┼──────────────────┤
  
  ││技术类│一八││
  
  ├─┼─────┼───┼──────────────────┤
  
  │佐│业务类│二八││
  
  │级││││
  
  ├─┼─────┼───┼──────────────────┤
  
  │士│业务类│四八││
  
  │级├─────┼───┼──────────────────┤
  
  ││技术类│二八││
  
  ├─┴─────┼───┼──────────────────┤
  
  │小计│四二九││
  
  ││(三一)││
  
  ├─┬─────┼───┼──────────────────┤
  
  │人│主任│一││
  
  │├─────┼───┼──────────────────┤
  
  ││课长│三││
  
  │├─────┼───┼──────────────────┤
  
  ││专员│一││
  
  │├─────┼───┼──────────────────┤
  
  ││主任课员│三││
  
  │事├─────┼───┼──────────────────┤
  
  ││课员│七││
  
  │├─────┼───┼──────────────────┤
  
  ││助理员│三│内二人得列荐任第六职等 (其中一人系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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