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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合计│三七七││ ││ (一) ││ └───────┴───┴──────────┘ 附注: 一本编制表内适用公务人员任用法之会计、人事及政风单位各职称之官等职等,应分别适用“癸、其他机关职务列等表之三”、“癸、其他机关职务列等表之二”之规定;该职务列等表修正时亦同。 二本编制表自中华民国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 │交通部公路局台义区监理所暂行编制表│ ├───────┬───┬──────────┤ │职称│员额│备考│ ├───────┼───┼──────────┤ │所长│一││ ├───────┼───┼──────────┤ │副所长│二││ ├───────┼───┼──────────┤ │副工程司│二││ ├───────┼───┼──────────┤ │课长│六│第一课课长由帮工程司│ ││(一)│以上人员兼任。│ ├───────┼───┼──────────┤ │总 务 室 主 任│一││ ├───────┼───┼──────────┤ │视察│一││ ├───────┼───┼──────────┤ │站长│三││ ├───────┼───┼──────────┤ │副站长│三││ ├───────┼───┼──────────┤ │稽查│一三││ ├───────┼───┼──────────┤ │帮工程司│一二││ ├───────┼───┼──────────┤ │课员│三四││ ├───────┼───┼──────────┤ │工务员│三一││ ├───────┼───┼──────────┤ │护士│○│现职护士一人,仍以原│ │││职称留用,出缺不补,│ │││未列入。│ ├───┬───┼───┼──────────┤ │佐级│业务类│八九││ │跨员├───┼───┼──────────┤ │级│技术类│二三││ ├───┼───┼───┼──────────┤ │佐级│业务类│三二││ ├───┼───┼───┼──────────┤ ││业务类│一五││ │士级├───┼───┼──────────┤ ││技术类│一七││ ├───┴───┼───┼──────────┤ │小计│二八五││ ││ (一) ││ ├─┬─────┼───┼──────────┤ │人│主任│一││ │├─────┼───┼──────────┤ ││课员│二││ │事├─────┼───┼──────────┤ ││助理员│一│得列荐任第六职等 (系│ ││││单一编制计给) │ │室├─────┼───┼──────────┤ ││小计│四││ ├─┼─────┼───┼──────────┤ ││会 计主 任│一││ │会├─────┼───┼──────────┤ ││课员│二││ │计├─────┼───┼──────────┤ ││办事员│二││ │室├─────┼───┼──────────┤ ││小计│六││ ├─┼─────┼───┼──────────┤ ││主任│一││ │政├─────┼───┼──────────┤ ││课员│二││ │风├─────┼───┼──────────┤ ││助理员│二│内一人得荐任第六职等│ │室│││。│ │├─────┼───┼──────────┤ ││小计│五││ ├─┴─────┼───┼──────────┤ │合计│三○○││ ││ (一) ││ └───────┴───┴──────────┘ 附注: 一本编制表内适用公务人员任用法之会计、人事及政风单位各职称之官等职等,应分别适用“癸、其他机关职务列等表之三”、“癸、其他机关职务列等表之二”之规定;该职务列等表修正时亦同。 二本编制表自中华民国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区监理所暂行编制表│ ├───────┬───┬──────────┤ │职称│员额│备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