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2]62号
【颁布时间】 2002-12-27
【实施时间】 2002-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355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1999年以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接上页]

  认真做好信托投资公司的整顿工作。完成了对全省7家信托机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确认,组织实施了《山西省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方案》,省信托投资公司率先在华北地区实现了重新登记。依法撤销了山西华康信托投资公司,在华康信托市场退出的整个过程中,处置风险得力,确保了金融秩序的稳定。山西省融资租赁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增资扩股方案和股东构成已得到批准。
  
  有效化解了企业债券的兑付风险。我省先后有运城焦化煤气、朔州朔唯陶瓷、山西地方电力和太钢企业集团等企业债券到期兑付。其中运城焦化煤气和朔州朔唯陶瓷两企业5417.5万元债券兑付资金难以落实。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多次深入承销单位,配合省计委进行协调,督促后续兑付资金的及时到位,确保了企业债券的如期兑付,规避了挤兑风潮。
  
  积极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金融债权管理,制止和打击各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根据全省债权管理工作的实际,及时做好有关情况的收集,准确认定逃废债企业,并组织金融机构予以联合制裁,共同维护银行合法权益。在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金融安全区创建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准备,积极推进太原金融安全区的创建工作,研究制定了科学完整的指标评价体系和具体的创建方案,并积极向政府汇报,取得政府部门的支持。2002年12月12日,太原金融安全区的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在“诚信太原”的建设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推动“信用山西”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切实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认真履行山西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强化了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督促和引导全省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己任,端正经营方向,明确经营宗旨,全力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和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受到了各级党政、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组的带领下,深入开展了农村信用社改革整顿规范工作。通过清查信用社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狠抓不良贷款的清收,以及增资扩股等工作,全省农村信用社逐步摆脱了高风险、低效益的经营状况。特别是2002年以来,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认真贯彻省政府主持召开的全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信用村镇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截止11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评定信用户156.26万户,信用村3483个、信用乡镇109个。有1723个农村信用社向156 34万农户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47.7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53亿元。截止2002年11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601.L亿元,较年初增长17.5%;各项贷款434.8亿元,较年初增长25.1%,新增贷款总量及增幅均在全省金融机构中位居第一,这在历史上从来没有的。不良贷款额较年初减少4.95亿元,不良贷款比例较年初下降11个百分点,再次实现了“双下降”;全省实现盈余的农村信用社比同期增加338个,盈利增加0.95亿元;亏损社减少411个,同比减亏2.79亿元,减亏幅度97.7%,也是历史上最好的水平,而且全省已有4个市的农村信用社实现了整体盈利。
  
  四、监管与服务并举,不断提高外汇管理工作水平,积极支持全省对外开放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转换职能、简化手续、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分局以促进全省对外经济发展为重点,正确履行外汇管理职责,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提高服务效率,支持全省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创造条件,扶持企业扩大进出口,改善居民购汇管理,满足境内居民日益增长的出国(境)留学和旅游用汇需求。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进行了适时调整。加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验资的审核,并进一步健全了外资外汇登记制度,为确保外商投资的真实、有效、准确奠定了基础。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对进出口企业收付汇情况的检查,有效地促进了进出口核销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加大外汇业务监管力度,加强了国际收支和结售汇统计监管工作,保证了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的及时完整。同时,深入开展了对进出口收付汇逾期未核销情况的检查,加强对高风险出口企业的管理,强化外汇帐户和境外投资的管理,防止外汇流失。严厉打击各种外汇黑市交易,整顿外汇市场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省外汇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外汇非法交易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