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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2]62号
【颁布时间】 2002-12-27
【实施时间】 2002-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355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1999年以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接上页]

  五、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全面提高全省金融服务工作水平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承担着全省金融服务的职能,负责领导和管理全省的货币发行、国库经理、金融统计、科技、清算、安全保卫等工作,为突出加强金融监管和有效实施货币政策提供有力支持。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不断充实、健全统计报表体系,加快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强经济金融运行分析,不断提高货币监测和专题调研分析水平。积极参与和支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有效防范国库资金风险。切实加强货币发行管理,积极推进金银管理体制改革,合理调拨发行基金,确保了全省经济发展的合理用现需要。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支付结算环境,加快资金清算,确保了银行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的提高。积极推进“银联”卡的普及、推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目前已基本完成了终端机具的标准化改造,发行“银联”标识卡突破百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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