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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郑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郑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郑州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为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元旦和春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2]42号)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犯罪行为,保障我市食品质量,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健康和安全。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重点和要求 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商品是:肉及其制品、粮油制品、禽及水产品、调味品、豆制品、饮料、饮用水、蔬菜、水果、烟、酒等。重点整治范围为生产、销售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是: 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和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强制性标准食品的行为; 2.无证经营及生产、销售假冒他人厂名、厂址、注册商标、名优标志、认证标志产品的行为; 3.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为; 4.机关、学校等集体供餐食堂和饭店、超市、农贸(批发)市场销售的食品不符合质量、卫生、计量标准的违法行为。 对查处的假冒伪劣食品一律予以公开销毁,对查处的违法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三、时间安排 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02年12月23日开始,到2003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部署阶段。 2002年12月23日至25日。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宣传动员和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2002年12月26日至2003年2月底。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要求和职能分工,具体组织实施专项整治活动,其中,2002年12月底、2003年元月中旬和下旬,全市集中组织3次打假统一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2003年3月。总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郑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龚立群副市长 副组长:张义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武长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林则田市卫生局局长 赵中祥市工商局局长 成员:路秀文市经贸委副主任 丁太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吴凤军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英杰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锡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战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虎臣市农业局副局长 邢新甫市商业局副局长 李国辉市监察局副局长 马新义市盐业局副局长 寇建平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武长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地区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郑州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牵头协调全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2.定期召开会议,搜集汇总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3.组织安排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4.负责查处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查处和取缔无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的有关要求,查处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 3.依法查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违法行为。 (三)市卫生局 1.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2.对全市城乡食品进行全面卫生检查,做好食品卫生质量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工作,做好儿童食品营养指标监测工作; 3.开展街头饮食摊点卫生整治和熟肉制品专项整治; 4.组织开展对机关、学校等集体供餐食堂和饭店使用食品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