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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深府办[2002]125号
【颁布时间】 2002-12-25
【实施时间】 2002-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356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清理整顿和重新审核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 3│(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 4│网络经营许可证│√│√│
  
  ├──┼─────────────────────────┼────┼────┤
  
  │ 5│数据库服务、网络服务资质证│√│√│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
  
  │ 6│术人员的身份证及资格证(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
  
  ││复印件│││
  
  ├──┼─────────────────────────┼────┼────┤
  
  │ 7│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
  
  ││权证明的复印件│││
  
  ├──┼─────────────────────────┼────┼────┤
  
  │ 8│验资报告及资金信用证明││√│
  
  ├──┼─────────────────────────┼────┼────┤
  
  │ 9│守法经营承诺书│√│√│
  
  ├──┼─────────────────────────┼────┼────┤
  
  │10│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签订的提供接入服务合同的复│√│√│
  
  ││印件│││
  
  ├──┼─────────────────────────┼────┼────┤
  
  │11│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建筑平面、│√│√│
  
  ││立体面及消防审核、验收法律文书│││
  
  ├──┼─────────────────────────┼────┼────┤
  
  │12│网络拓扑结构图│√│√│
  
  ├──┼─────────────────────────┼────┼────┤
  
  │13│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上网用户登记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技术人员职责│││
  
  ├──┼─────────────────────────┼────┼────┤
  
  │14│已采用网络安全审计管理系统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证明│√│√│
  
  ││文件│││
  
  ├──┼─────────────────────────┴────┴────┤
  
  ││1.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申办公司的印章; │
  
  │备│2.按照深圳市“网吧”的布局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证 │
  
  │注│照齐全的“网吧”,其次是证照不齐的“网吧”,最后是无证照的“网吧”;│
  
  ││3.第2、3、4项按现有情况提供,其他各项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
  
  └──┴───────────────────────────────────┘
  
  5.重新登记程序:
  
  (1)由经营单位备齐相应的材料后,填写《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立项申请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由“网吧”所在的行政辖区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送联合整治办公室。
  
  (2)对于证照齐全的“网吧”,经市文化局、公安局网监处、消防局实地审查和验证后,由联合整治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符合重新审核登记、换领相关证照的决定。不符合的要作出书面说明。如果证照齐全“网吧”的硬件条件不符合新《条例》的要求,允许其整改。整改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重新审核登记。
  
  (3)对于证照不齐的“网吧”,经市文化局、公安局网监处、消防局实地审查和验证后,符合规定标准的由联合整治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补齐有关证照、准予经营的决定。不予补齐证照、取消经营资格的要作出书面说明。
  
  (4)“网吧”经营单位凭联合整治办公室作出予以重新审核登记的决定书,分别到市文化、公安、工商部门领取相应的证照。
  
  (5)对经重新审核登记后取得相关证照的“网吧”,应将申请人的申办资料连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检查意见书》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送市文化局、公安局存档;同时将申请人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检查意见书》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报省文化厅备案。
  
  (6)“网吧”重新审核登记期间,一律不再审批新的“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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