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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3│(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 4│网络经营许可证│√│√│ ├──┼─────────────────────────┼────┼────┤ │ 5│数据库服务、网络服务资质证│√│√│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 │ 6│术人员的身份证及资格证(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 ││复印件│││ ├──┼─────────────────────────┼────┼────┤ │ 7│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 ││权证明的复印件│││ ├──┼─────────────────────────┼────┼────┤ │ 8│验资报告及资金信用证明││√│ ├──┼─────────────────────────┼────┼────┤ │ 9│守法经营承诺书│√│√│ ├──┼─────────────────────────┼────┼────┤ │10│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签订的提供接入服务合同的复│√│√│ ││印件│││ ├──┼─────────────────────────┼────┼────┤ │11│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建筑平面、│√│√│ ││立体面及消防审核、验收法律文书│││ ├──┼─────────────────────────┼────┼────┤ │12│网络拓扑结构图│√│√│ ├──┼─────────────────────────┼────┼────┤ │13│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上网用户登记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技术人员职责│││ ├──┼─────────────────────────┼────┼────┤ │14│已采用网络安全审计管理系统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证明│√│√│ ││文件│││ ├──┼─────────────────────────┴────┴────┤ ││1.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申办公司的印章; │ │备│2.按照深圳市“网吧”的布局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证 │ │注│照齐全的“网吧”,其次是证照不齐的“网吧”,最后是无证照的“网吧”;│ ││3.第2、3、4项按现有情况提供,其他各项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 └──┴───────────────────────────────────┘ 5.重新登记程序: (1)由经营单位备齐相应的材料后,填写《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立项申请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由“网吧”所在的行政辖区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送联合整治办公室。 (2)对于证照齐全的“网吧”,经市文化局、公安局网监处、消防局实地审查和验证后,由联合整治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符合重新审核登记、换领相关证照的决定。不符合的要作出书面说明。如果证照齐全“网吧”的硬件条件不符合新《条例》的要求,允许其整改。整改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重新审核登记。 (3)对于证照不齐的“网吧”,经市文化局、公安局网监处、消防局实地审查和验证后,符合规定标准的由联合整治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补齐有关证照、准予经营的决定。不予补齐证照、取消经营资格的要作出书面说明。 (4)“网吧”经营单位凭联合整治办公室作出予以重新审核登记的决定书,分别到市文化、公安、工商部门领取相应的证照。 (5)对经重新审核登记后取得相关证照的“网吧”,应将申请人的申办资料连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检查意见书》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送市文化局、公安局存档;同时将申请人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检查意见书》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报省文化厅备案。 (6)“网吧”重新审核登记期间,一律不再审批新的“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