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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对各级行使管理职能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服务观念,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民政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根据市优化政务环境,强化行政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政务环境,强化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型城市为主题,与行风“双评”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使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精神面貌明显变化,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工作质量明显改善,为我局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优化政务环境的总要求 带着感情干工作,以创建文明行业统领全局,擦窗口,树形象,抓导向。 三、建立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机构 局建立效能监察投诉中心。 主任:张兰柱 成员:王龙温宝荣张瑞卿。 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设在局监察室,电话:4250325、4250952。 四、效能监察工作任务 (一)围绕中心任务,开展效能监察。坚持从民政工作全局出发,紧紧围绕民政工作中心任务,对重大决策的落实、重大项目实施、大额度资金使用,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民政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 (二)要围绕各级各部门及直属各单位履行职能、改进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督查行政规范是否健全、完善,工作人员日常行政管理中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到令行禁止,以及日常管理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三)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行政审批不规范行为。二是违反政务公开制度和服务承诺事项的行为。三是行政执法中滥用权力的行为。四是行政不作为问题。 (四)与行风“双评”活动相结合,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五)开展对社团和民非组织的规范管理工作。认真分析当前社团和民非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促进社团和民非组织健康发展和加强监管的意见,推进社团组织的规范工作。 五、具体措施 (一)建立效能监察领导组,确定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任务,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搞好三个教育。结合“八荣八耻”教育,着力抓好廉政、勤政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树立单位形象、行业形象、公仆形象的形象教育;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行为规范教育。 (三)开展“自查自看”活动。查行政审批项目是否落实到位,看审批条件不公开、违规审批、审批程序繁琐、审批超时限等问题是否得到纠正;查政务是否公开,看违反政务公开制度和服务承诺的行为是否纠正查处;查是否依法行政,看有无滥用权利、违反规定随意裁量、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以及“吃拿卡要报”等行为;查行政不作为的问题,看是否有不执行、不正确执行或拖延执行行政决定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等;查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看是否有推诿扯皮,“冷、硬、横”,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效率低下,工作平庸等现象。 局直单位的自查情况报告于6月10日前报局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监察室)。 (四)深化政务公开。利用网络电子屏幕或公开栏等手段将廉政制度、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时限、工作流程图等公开。 (五)考核评估 1、年底,各单位写出效能监察工作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局效能监察领导组组织专门的考核评估小组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并结合平时检查情况写出考核评估报告。 3、效能监察工作每年考评一次,由局效能监察领导组统一组织进行。考评内容以局下发的《考核、评估细则》为依据。考评方法由局考评组根据各级各部门、局直各单位自查自纠、及时上报材料、局效能监察领导组平时督促检查情况以及民主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效能监察工作的考评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同市民政局对各县(市、区)、局直单位及班子成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同行风“双评”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四是把效能考评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工作绩效、勤廉情况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