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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3.生产、经销消防产品资格认证 市司法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1项) (一)保留事项 1.劳动教养人员院外就医、减少或延长劳动教养期限和提前解除劳动教养 (二)合并事项(1项) 1.劳教人员院外执行、院外就医的审批(并入审批1项)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6项) 1.律师执业证 2.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和律师事务所年检 3.公证机构的设立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5.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注销 6.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和撤销 市商业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6项) (一)保留事项 1.定点屠宰标志牌 2.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网点规划布局和废旧金属出市运输 3.各类商品市场立项、商贸流通网点规划布局 4.调味品、肉罐制品生产(销售)许可证 5.酒类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 6.设立拍卖企业 (二)合并事项(1项) 1.调味品、肉罐制品生产许可证(并入审批4项)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6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市级重要储备商品动用权 2.商贸流通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3.旧货市场(企业)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4.白酒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 5.物资代理配送企业及商品一级代理商经营资格 6.商贸企业申报市以上名牌产品 市粮食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 (一)保留事项 1.市级储备粮油的数量、品种、等级、轮换、销售 2.设立粮食批发市场 3.划拨军粮差价补贴款 4.粮库的扩建、增设、合并、搬迁、撤销和设备报废 5.对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粮油的处理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10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粮食出市外运 2.粮库临时接收点的设置和撤销 3.粮库储备粮损失、损耗、溢余 4.外埠粮油准入 5.大型用粮企业购粮许可证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6.陈化粮处理 7.粮食批发、零售经营资格 8.汇总地区军粮销量 9.国家特储“甲字”、“五O六”国家专项、省级储备粮油数量、品种、质量、接收入库、轮换销售、调拨发运、费用拨付 10.移民、灾区、部队、行业用粮指标 市人防办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5项) (一)保留事项 1.拆除、报废、使用人防工程(人防国有资产)或在人防工程范围内埋设管线和修建地面设施 2.防空警报设施拆除 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4.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和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5.防空地下室建设计划、规划、设计 (二)合并事项(4项) 1.人防工程使用(并入审批1项) 2.市区防空警报设施建设(并入审批2项) 3.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并入审批3项) 4.人防工程设计(并入核准5项)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5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小型人防工程方案、设计 2.小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 3.人防财务预、决算,人防国有资产报损、报废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4.县(区)防空袭预案和市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 5.三线战备设施设备变卖和拆除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5项) (一)保留事项 1.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2.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3.设立特殊药品零售定点单位 4.经营家用性医疗器械企业 5.特殊药品三级经营企业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9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转移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监管)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2.医疗单位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 3.毒性药品限量使用 4.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5.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6.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医疗单位制剂许可证 8.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9.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市气象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1项) (一)保留事项 1.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核发防雷装置合格证 (二)合并事项(1项) 1.防雷装置检测、核发防雷装置合格证(并入审核1项) 市旅游局 一、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5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旅游区(点)对外开放 2.旅游定点单位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3.一、二级星级饭店 4.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5.旅行社设立 市档案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1项) (一)保留事项 1.出卖、销毁档案 (二)合并事项(1项) 1.销毁国家档案(并入审批1项) 二、取消的审批事项(1项) 1.公布档案 市广播电视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4项) |